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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要学会防“忽悠”
http://www.100md.com 2006年6月12日 《中国医药报》 2006.06.12
     早在2002年2月,卫生部就出台了《关于组织义诊活动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义诊是提供医疗、预防、保健等咨询服务的非商业性社会公益活动。无论在街头或药店,义诊都不能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其主要功能是提供咨询服务,不得提供或推销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或从事其他商业活动。然而现实是推销保健食品的商家最“青睐”义诊,所谓的专家使用“先进”的仪器,经过几秒钟的“诊断”,就能将健康人说出一大堆病,让人不知不觉上当受骗,花钱买下根本没用的产品。

    推销方往往将自己装扮成某知名大学、医院或研究单位的专家、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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