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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购进记录汇入稽查数据库
http://www.100md.com 2006年6月22日 《中国医药报》 2006.06.22
     本报安徽讯在稽查工作中,如何利用有限的人力、物力,强化对涉药单位的监管?自2005年下半年以来,安徽省滁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采取从涉药单位调取药品购进记录电子数据,与假药信息库的数据进行比对的做法,提高了假劣药品的查处效率。这一做法同时受到涉药单位的欢迎和支持。

    该衷谡鞯蒙嬉┑ノ煌獾那疤嵯拢直鸫邮兄毕丶兑陨弦搅苹埂⒁┢放?br>发企业、大型药品零售企业调取所有药品购进记录的电子数据,汇入该局稽查数据库,并按季度对数据进行调整补充。通过把采集来的信息同该局假药信息库中的数据进行比对,在数秒内就能辨别出药品的真伪,并确定本地市场是否存在该品种、厂家、批次的假劣药品。截至目前,该局通过上述方法共查处制售假劣药品违法案件10余起,其中,涉案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大案4起,涉及中药品种保护的案件2起。

    在总结上述做法的好处时,滁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认为:一是扩大了监督检查覆盖面。从表面来看,从涉药单位调取药品购进记录电子数据后,监管人员直接到涉药单位检查的次数少了,但由于采取了信息化手段,实现了对所有购进药品的跟踪监督,实际上加大了监督检查的覆盖面。二是有利于提高监督抽样的针对性。由于掌握了涉药单位药品购进记录信息,并且随时能够进行信息比对,药品监督检查和抽验的针对性进一步提高。三是降低了执法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随着现代科学技术日益发展,药品生产工艺、内外包装、防伪技术等不断更新,违法分子制假手段和工艺也越来越高明,依靠简单的外观鉴别已很难发现此类假劣药品。通过电子数据信息比对,不仅改变了以看、闻、摸为主的传统稽查方式,而且节省了人力、物力,大大提高了稽查工作效率。

    据了解,该局还把有关假劣药品信息上传到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供兄弟药品监管部门稽查人员下载。

    (王平),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