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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创新结硕果首都杏林谱新篇,北京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五”回顾与“十一五”展望(一),强化法制建设推动事业发展,应对公卫事件彰显特色优势,拓展服务功能提高能力水平
     继承创新结硕果 首都杏林谱新篇

    北京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五”回顾与“十一五”展望(一)

    强化法制建设 推动事业发展

    中医工作法制化建设,对于首都中医事业的规范、快速、健康发展,尤其重要,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在“十五”期间为《北京市发展中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与贯彻实施,以及配套文件的制定,开展了大量艰苦细致并卓有成效的工作。

    多方论证、反复调研,力推《条例》出台。“十五”伊始,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即把《条例》制定列为工作重点,会同市卫生局和法制办成立了《条例》起草工作小组,就《条例》草案广泛征求意见,多次召开论证会议,反复进行修改,十易其稿,最终于2001年6月22日在市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并于当年10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的出台,是北京市中医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件,标志着北京市中医法制建设迈出重大步伐,对推动首都中医药工作可持续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掀起《条例》宣传高潮,动员工作深入人心。北京市以市人大和市政府的名义召开了宣传贯彻《条例》动员大会;北京市中医管理局还先后在北京繁华街头、公园以及18家区县级以上中医机构内进行了义诊宣传,共有35家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机构为5万人次进行了义诊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