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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管理中心或可期
http://www.100md.com 2006年6月26日 《医药经济报》 2006年第72期(总第2327期 2006.06.26)
     记者手记

    最初,记者只是就湖北省的一个新举措向洪主任了解情况,然而,洪主任的第一反应是茫然,表示不知道这回事。当记者把事情详细向洪主任说明后,他才恍然大悟:“哦!这个活动应该是我们下属的一个卫生站参与了,没通知到社区中心这边。”

    这就奇怪了,正常的程序不应当是召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而后由他们转述给下属卫生服务站的吗?照理说,一般有比较大型的对外活动,也应是中心负责人和服务站负责人一起参加,为什么中心负责人会不知道详细情况?

    详细问下去,洪主任叙述了他们中心碰到的棘手事。在将近一个小时的交谈中,记者明显感受到这名负责人的无奈。作为一名社区卫生中心负责人,用他自己的说法,是“督促带领下属卫生站,完成所有应当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一方面,中心被下属卫生服务站质问为何补偿经费不能全额下拨;另一方面,中心又被上级主管医院质疑没做好工作,以致经费被分到其他服务站。他无奈地说:“这个问题不是单靠一个社区卫生中心负责人所能解决的。”

    事实上,洪主任碰到的这种情况并不多见。一般而言,由区级医院转制而来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通常会承担社区卫生中心的职责,而非卫生中心下属的卫生站。但与之类似的松散型社区卫生服务结构,在实际操作中也碰到了不少管理难题。在部分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大医院办起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后,未能自行布站点,有的与县区级基层医院甚至个人协商,由他们来办服务站,大医院办的社区中心仅予以技术上的支持,在管理上不干预。

    不管是洪主任所在中心的情况也好,松散型的卫生服务架构也好,管理是需要依靠当地主管部门来执行落实的。现在有些地区出现了社区卫生管理中心,对附近几个社区中心及下属站点进行统一管理,也许会是一个不错的参考。(李蕴明)

    医药经济报2006年 第三终端周刊第26期,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