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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125369
中医药国际化遭遇的法律障碍的歧视性之分析-以美国FDA认证制度为例(2)
http://www.100md.com 2006年6月28日 经济法网
     二、中医药国际化遭遇的法律障碍--以美国为视角

    (一)“中医不是医”

    中医药国际化遭遇的最大法律障碍是其合法地位不能得到其他国家法律的承认。以美国为例,随着美国医学界对中医药临床研究不断深入,美国民众也越来越接受中国传统医学的治疗方法,据美国Eisenberg调查,美国有60%以上的成年人接受过中国传统医学各种方法的治疗。中医在美国被视为补充、替代医学(CAM)的一部分。补充是指在西医治疗的同时,加入其它非传统西医的方法补充治疗,而替代是指完全抛开西医,独立进行治疗。尽管中医在美国民间发展态势良好,但是目前美国大多数州尚未以立法的形式对中医的地位加以确认。但是美国政府关于中医针灸的政策却是例外。针灸医生于20世纪70年代中期开始获得独立行医的资格,针灸逐步被纳入美国正规医学教育的轨道。由美国联邦政府认可的针灸专业学科认证机构对针灸专业学生的入学条件、教学大纲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并设立了全国针灸水平考试 。除此之外,“中医不是医”的思想在美国仍然存在。可见,美国对中医存在的偏见仍然非常明显。从下文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美国的这种偏见具有明显的歧视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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