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信息荟萃
编号:11192764
顾客退药不能一赔了事
http://www.100md.com 2006年6月28日 《医药经济报》 2006年第73期(总第2328期 2006.06.28)
     事件回放:前几天,一位年轻的女顾客来我们店为孩子购买退热药,店员小李听说她的孩子体温在38℃,烧得并不高,就推荐了属于医疗器械类的××退热贴。顾客给孩子用了3贴后病情毫无好转,反而高烧到39℃,直到将孩子送到医院打了吊针后才将体温降了下来。随后这位女顾客到店要求退药,原因是店员为她推荐的不是药品,根本无效。可店员小李认为我们售出的是合格产品,并无质量问题,推荐的退热贴虽是医疗器械,但同样具有退热作用,自己属对症荐药;况且此药包装已被损坏,而且还用过(6贴的药品已用过3贴),无法再次销售,因此不予退换。顾客听了后不依不饶,店长怕顾客闹事影响生意,最后决定由小李赔偿顾客药品价格的一半,这才平息了这件事。可店员小李认为自己很冤,如果顾客买药用过后都说药品无效要求退换,自己岂不是有赔不完的钱?

    桃子妖妖:店长最终以“由店员小李赔偿顾客一半的费用”而平息此事,各位嘉宾,你们认为在这种处理方式恰当吗?此事件中,店员小李有错吗?

    正方
, 百拇医药
    分清责任合理解决

    赵迎春:我认为,该药店的做法有失妥当。药店如果不分清责任,单纯为息事宁人而让店员小李承担经济损失,会让顾客认为该店店员确实未根据病症合理推荐药品,从而影响药店在顾客心目中的良好印象;而且在小李并无过错的情况下让其做出牺牲承担经济损失,小李肯定难以信服,如此必定挫伤小李的工作积极性。

    类似的事情在我们药店也曾发生过:记得有一天,一位顾客气势汹汹地闯到我们药店,把两盒某药企生产的肾宝合剂(成支装)扔在柜台上要求退货。我仔细查看了一下,药品确实是我们药店的,但药品盒已拆封,而且两盒药喝得只剩下了半盒。我挺奇怪:“同志,您已经喝得只剩了半盒,为什么还要退货呀?”顾客理直气壮:“为什么退货?你们看看剩下的几支,里面有沉淀,难道这不属于质量问题吗?”我看看了剩下的几支肾宝合剂,里面确实有轻微沉淀。但稍有些药学专业知识的都知道:合剂中允许有轻摇即散的沉淀物,于是我对顾客说:“国家药品标准中明确规定合剂中允许有轻摇即散的沉淀物,因此肾宝合剂有少许沉淀是正常的。”顾客听后不以为然:“什么正常的,明明是你们强词夺理,我才不信呢!一句话,你们到底给不给退吧!如果不退可别怪我不客气了。”看顾客一副蛮不讲理的样子,为避免事态扩大,我及时与公司总部领导联系,总部领导虽然也认为合剂中有沉淀物是正常的,但怕顾客闹事而影响药店的正常经营和公司的形象,让我答应给顾客退货,损失由公司承担。
, 百拇医药
    得到总部的明确答复后,我心中有了底,于是我心平气和地对顾客说:“同志,我们公司领导已经答应给您退货了,但我还是要给您讲清楚:国家药品标准中明文规定合剂中允许有少许沉淀。如果您不相信,过一段时间我可以给您一份有关这方面规定的国家药品标准复印件。您留一下联系电话和地址吧,以便我及时跟您联系。”顾客一听我们药店答应给他退货,口气也不再像刚才那样强硬,接过退回的货款并留下联系方式后离开了我们药店。

    其实,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经常有顾客因为药学专业知识方面的原因到我们药店来理论,作为药店应掌握以下原则:

    首先,应及时向顾客说明情况。俗话说得好:隔行如隔山。顾客一般不懂有关药学方面的专业知识,因此我们药店应及时向顾客说明情况,以打消顾客的疑虑;其次,如果顾客暂时不理解,我们药店也不应单纯为息事宁人而无原则地满足顾客的要求,可采取迂回的解决方式:即先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尽量满足顾客的要求,然后在取得相关证据后,再及时向顾客说明情况,用事实证明我们药店是正确的。相信这样更能取得顾客的理解和信任。
, http://www.100md.com
    反方

    小李好心办了错事

    张铁鹰:顾客的小孩发烧只有38℃,属于低烧,而且引起发烧的原因不明,不应当立即用退烧药。因为发烧是机体的防御反应之一,临床上常常被作为诊断疾病的证据。引起发烧的原因十分复杂,如果没有诊断明确,就轻率地投以解热镇痛药,不但不能消除病因,反而可能破坏机体的抗病能力,掩盖疾病的主要症状,给诊断造成困难,甚至延误病情,导致严重后果。因此,在没有明确诊断之前,不宜立即退烧。

    小李虽然好心地向顾客推荐了退热贴,但给顾客造成了麻烦,延误了治疗。这对于小李来说,是个教训。尽管小李觉得冤枉,可还是应该受到一定的处罚。所以,店长让小李赔偿顾客药品价格的一半,这种处理方法既有助于平息顾客的愤怒,又能督促小李加强专业学习,提高自己的服务水平和业务素质。至于小李担心以后“顾客买药用过后都说药品无效,要求退换,自己岂不是要赔个没完”是多余的。因为科学地向顾客推荐药品和盲目地推荐药品,其界限是分明的,无理取闹的顾客毕竟是少数。
, 百拇医药
    王献波:我也觉得在该案例中,店员小李有“荐药失当”的嫌疑,因此药店的连带赔偿责任不容置疑。理由有三:

    首先,荐药对象不合理。年轻女顾客是为自己的小儿购买药品的,而小儿的神经系统、胃肠道功能、肝肾功能发育等尚未健全,大多数药物的药代动力学和不良反应与成人有着显著差异。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将小儿当作成人比例的缩小物,完全依照成人的用药习惯来给小儿用药。正是因为小李没有认识到小儿用药的严肃性,只是随便推荐了一种外用退烧贴,这实际上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荐药行为。因此,在今后的荐药活动中,店员一定要把握好荐药对象,特别是老人和幼儿这些特殊群体的用药,必须谨慎。没有足够的把握,就不宜轻易荐药,而应规劝顾客到医院就诊后再来消费。这样,就可避免顾客的“无理索赔”了。

    其次,荐药条件不充分。店员当然有推荐药品的权力,合理的荐药对顾客和药店都有益处。但是荐药的时候,店员必须把握好荐药条件:一是要了解用药对象的基本状况,包括其目前的身体状况、年龄、性别和有无用药禁忌等;二是要了解患者目前正在使用哪些药物。而在案例中,小李根本就未能和用药对象“直接接触”,更不可能实现“望、闻、问、切”的操作要求了,在这样的前提下荐药就存在一定盲目性。所以,店员有必要提高荐药的警惕性和科学性。警惕性是指:在没有准确把握用药对象基本情况的前提下,不宜盲目荐药;科学性是指:店员作为一般的药店工作人员,和药店的执业药师相比,药学知识毕竟是有限的,倘由药师参与整个荐药活动,患者的用药科学性必定有所提高。如此一来,便可降低顾客“找上门来”的几率。
, 百拇医药
    再次,荐药程序不规范。店员推荐药品时,必须先询问顾客的用药需求,在顾客有明确购买对象、且其指定药品没有用药禁忌的情况下,店员应首先满足顾客的要求,而不是极力推荐其他药品。倘若顾客没有明确的购买目的,店员应在药师的帮助下向顾客荐药,并不得推荐处方药品。荐药成功后,店员还应提醒顾客:“如果用药后病情没有明显改善,建议您到医生那里咨询一下,以确保用药的科学性。感谢您的光临。”这样,你的潜台词已经传递给顾客:荐药并非都是“十全十美”的,一种药品也不可能对每个患者都有效,药效不理想是正常的个体化差异。如此一来,顾客事后再以“药品没有疗效”来蓄意找“麻烦”,药店就有理由做出让人信服的解释,而不至于被“各打五十大板”,无奈地承担赔偿责任。毕竟有些时候,“丑话”还是“说在前面”的好,这样双方都可减少摩擦的机会。

    若有所思

    桃子妖妖:通过3位嘉宾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荐药方面小李还是有一定失误的。但是我们也发现,店长让“小李赔偿顾客一半费用”的做法,在很大程度上打击了小李的工作积极性,那么面对顾客的退货,大家还有没有更好的处理方式呢?
, http://www.100md.com
    有些委屈不应受

    朱丽华:药店的实际经营过程之中,经常会碰到这样的顾客,尽管我们做到了对症荐药,但是由于使用以后,未能达到顾客期望的效果,便有人跑到药店“兴师问罪”,有的要求退药、有的要求药店给予经济赔偿。

    虽然为顾客提供尽善尽美的服务是我们追求的目标,但那是针对顾客的合理需求而言的。面对药店一方并没有什么过错而顾客提出的退货要求,我们是否一味退货了事,答案是否定的。

    一次,一位顾客拿着一瓶已经开启的口服溶液到药店来,说是太苦没法喝,我问明情况之后,就向他解释,虽然是一种糖浆,但是其中的中药成分味道很浓是很正常的,如果只有甜味,反而说明没有疗效。再说,良药苦口,慢慢适应,定会使病情好转的。顾客听后,没有再坚持,拿走了口服溶液,几天之后信息反馈回来了,他的咳嗽已经停止。在处理这种事情的时候,最好先从顾客的退货原因着手,仔细分析是由于价格高、还是使用不当、还是以为有质量问题、还是认为店员推荐不对症等等,找出导致顾客前来药店退货的原因。
, http://www.100md.com
    对于顾客的合理需求,我们当然尽力满足。但对于顾客的误解,最好采取折中的办法,即要做到让顾客基本满意,又要做到不打击店员的荐药积极性。针对场景中顾客提出的退货要求,在店员解释无效的情况下,店长应及时出面,冷静的进行处理,可以把顾客先请至店长室,认真听取顾客的诉说,并表明自己的态度,明确药店销售的药品没有什么质量问题,请顾客放心,至于小儿发热机理,成因比较复杂,一时难以说清楚。对于顾客的退货要求,店长应及时安排人员完成,把退回的资金交给顾客,让顾客满意而去。

    至于由于退货出现的商品无法二次销售问题,其损失应由店方承担,在这次退货事件中店员有一定过错,但店长也不能因为顾客大闹,而在没有了解清楚事实的情况下,做出让店员承担赔偿责任的决定。这样难免会打击店员的工作积极性,进而影响其他店员。对此,店长应树立一种处理退货成本意识,退货工作处理好了,不但不会使顾客流失,反而是一种软性广告,口碑宣传,会带来更多的人气。

    店长处理这种事情的时候,要尽量避免只从顾客和药店的长远出发,而不顾及正确履行职责的店员的感受,一味让店员赔礼道歉、包赔损失,否则极可能造成店员的消极怠工,打击店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反而不利于店内经营工作的开展。这样一来,其他店员也会想,如果下回问题出在我头上,店长也会要求我这样做的,我岂不是也要付出不必要的损失。这样的处理,在员工心目中难免会留下一个不公平的印象,导致群体性的消极怠工,店长下一步管理起来,难度就会加大。

    笔者以为,有时我们店员可以承受一些委屈,因为顾客是上帝,是我们的衣食父母;但是有时我们的店员也不必要事事承担责任,一些责任不是我们造成的,我们就没必要去承受。

    医药经济报2006年 药店周刊第24期,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