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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防控医药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http://www.100md.com 2006年7月3日 《中国妇女报》 2006.07.03
     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呼吁

    6月29日,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RDPAC)主席、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总裁刘贞贤,代表该委员会38家跨国制药会员公司通过媒体表示,大力支持政府治理医药商业贿赂的专项工作,并呼吁行业自律和建立防控医药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刘贞贤谈到,从整个社会的角度来说,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政府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行为,构建和谐社会而做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对于加强反腐败斗争,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从医药行业的角度来看,治理医药商业贿赂的专项工作关系到制药行业健康发展。

    他认为,治理商业贿赂有两种途径。一方面是通过政府努力,完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是靠每个企业和行业的自律。他介绍,“国际制药企业协会联合会(IFPMA)”制定的“药品推广行为准则”中,针对向医疗保健专业人员按照医德规范进行处方药品的宣传活动,以及会员公司与这些人员之间进行的相互交流,确立了相应的规范标准,这一套标准的原则和指南,是世界各国和地区参考的模式,其所有会员协会和企业必须遵守。IFPMA第一版准则于1981年出台,1994年修订。RDPAC是IFPMA的成员,有义务遵守IFPMA准则。RDPAC在2002年根据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变化对其准则进行了修订,并在1999年到2002年期间,采取“培训培训者”的方式,对会员公司组织准则的培训。另外,大多数会员公司每年还为他们的医药代表和其他雇员提供了更加详细具体的准则培训。刘贞贤还透露,半个月前(6月中旬),IFPMA宣布了它2006年更新的“药品推广行为准则”,RDPAC也已经开始行动,更新其行为准则,以保持与IFPMA最新准则和近年来中国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变化相一致,RDPAC2006年版新的“药品推广行为准则”有望在今年年底前出台。, http://www.100md.com(陶正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