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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利润”销售警惕噱头
http://www.100md.com 2006年7月10日 《家庭医生报》 2006年第28期(总第1065期 2006.07.10)
     据人民日报披露,最近,河北邯郸一家医药公司大量散发广告,宣称其下属的6家药店,从6月1日起至2007年1月1日,对店内的1000种常用药品“零利润”销售让利于民。这家医药公司还向媒体声称:所谓“零利润”就是按进价销售,公司不赚一分钱。

    这家医药公司喊出“零利润”的口号,当然需要足够的勇气,但笔者认为,进价销售是好事,但“零利润”药店背后折射的却是商家销售的噱头。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一些精明的商家打出了诸如“零进场费”、“零团购费”、“零酒水费”等大旗,乍看很能吸引人,其实不少是诱人上钩的“饵料”。就说“零酒水费”,并不是所有的酒水都免费,而是由酒店指定的某一品牌的酒水,并且严格限制消费数量。换而言之,消费者所得实惠少得可怜。

    作为一种促销手段,“零利润”药店也是如此。由于进货渠道不同,各家药店进价也不尽相同,即使从同一厂家进货,价格也因订货数量大小而不同,谁能考证药品的利润为零?再说,当药品销量达到一定数额时,即使按照进价销售,也不会出现亏损。因为,厂家可以通过奖励政策,向药店返还部分利润。这“部分利润”,已被提前支付,岂能说是“零利润”?再说,药商所谓的进价,已经包括了员工的工资、费用、奖金等。药商尽管宣称“按进价销售”,但“理所当然”已经在进货中获取了既得利润。

    不管动机如何,“零利润”销售确实让群众得到了实惠,也让其他医药公司感到了压力,从而不断增进服务意识、降低进货成本。但有几点不容忽视:一是警惕“零利润”销售的噱头。不要将本来的好事沦为愚弄消费者的鬼把戏,如此最终必然失去市场;二是避免触发无序的“低价大战”,以免相互压价,落个两败俱伤;三是加强药品质量监管,警惕个别不良企业从非正规渠道进货,使假冒伪劣药品流入市场。如此,才能保障“零利润”销售的药品质量,真正造福于民。, 百拇医药(刘上峰 江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