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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泰州食品药品监管局纪检监察工作受表彰
http://www.100md.com 2006年7月27日 《中国医药报》 2006.07.27
     本报江苏讯 近日,江苏省纪检监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南京举行,泰州食品药品监管局纪检组监察室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江苏省纪检监察先进集体”。这也是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惟一获此殊荣的单位。建局五年来,泰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坚持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为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务实、业务精良、清正廉洁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组织保证和纪律保证。

    泰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经过不断的修订完善,形成了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党建、行风、作风及廉政建设,行政审批,食品监督,行政执法与监督工作等五大类共116项的制度体系。为发挥制度在规范权力运行方面的重要作用,该局一是通过健全制度来制约权力,先后完善了局党组议事规则和局长办公会制度,建立了科级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完善了科级干部廉政档案。二是通过科学配置来制约权力,实行人事、财务、行政执法权力合理分解,分工授权,重要事项民主决策,彼此互相监督。三是通过规范程序来制约权力。特别是对干部选拔任用、大额资金支出、稽查执法案件的办理,都严格按程序操作,防止滥用权力,不断提高科学决策的水平。四是通过用权公开来制约权力。让干部选拔任用在一定范围内公示,重大开支在一定范围内通报,重大案件处理纪检监察和有关人员参加合议,提高用权的公开透明度。五是通过制度执行来制约权力。行政审批、质量认证、稽查执法等关键岗位,严格执行程序规范,履行服务承诺,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今年年初,为了更好地落实领导干部下访工作制度,又细化了全年下访的“六大课题”。

    同时,泰州食品药品监管局紧密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和权力较为集中的岗位为重点,加强对财权、审批权、行政执法权的监督。今年2月至6月,泰州市政协通过走访、座谈、函调等方式,对泰州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进行评议,最终泰州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民主测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8.22%。

    (谈法华),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