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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医疗机构窗口 首设限时标准
http://www.100md.com 2006年8月3日 《当代健康报》 2006.08.03
     本报讯 日前,山东省卫生厅出台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十大窗口服务规范》,规范中首次明确在挂号、划价、收费、取药等服务窗口,病人等候时间应不超过10分钟,大型设备检查项目自检查开始到出具检查结果时间应不超过6小时,这是山东省首次对医疗机构窗口提出限时标准。

    据了解,医疗机构十大窗口服务规范中首次提出,在挂号、划价、收费、取药服务窗口,病人等候时间应不超过10分钟;大型设备检查项目自检查开始到出具检查结果时间不超过6小时;影像常规检验检查项目自检查开始到出具检查结果时间不超过1小时;院内急会诊到位时间不超过10分钟,急诊留观时间平均不超过48小时等。

    窗口服务规范中还明确,各医疗机构导诊台应主动为老人、农民、残疾人等患者服务,为行动不便者提供推车、轮椅服务或搀扶到诊室就诊,合理安排,优先检查。注射室、输液室应尊重患者的隐私权,搞好隔离屏障,按规定安排男女病人分开注射等等。 (张 艳),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