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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医保的三方和谐
http://www.100md.com 2006年8月4日 《医药经济报》 2006年第89期(总第2344期 2006.08.04)
     有位院长过去在当科主任时,和医保部门的关系很紧张,总觉得医保和他的科室过不去,当了院长后,处的位置不同,对医保的看法也发生了改变,认识到医保、病人、医生三方其实是利益共同体,和谐相处才能共谋发展。

    我们国家建立了医保政策是个战略性的决策,使医保行为由单位向社会过渡,费用由单位支付向互助共济转变,这是正确、必然的选择。但是,长期的计划经济形成的习惯思维仍然影响着每个人,对新生事物的探索也是一个漫长曲折的过程。一些地方政府医保部门负责人对目前愈演愈烈的骗保现象深感忧虑,笔者所在的医院最近也和医保部门联合调查处理了我院一位医生的违规行为。虽然有诸如此类的许多问题急需解决,虽然有许多参保人员还不满意,但是整体的改革方向应该坚持,只是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和完善。

    首先是制度上的进一步完善。我们提倡人性化管理、提倡以人为本,这个理念医院、医保部门一直在贯彻。但是,人的道德水平、法律意识是有不同层次的,一切人性化管理的基础必须是建立健全制度体系,我们的医保如果一味地过于偏重方便病人就医,就会形成许多管理漏洞,造成基金的流失,影响其他参保人员的利益,甚至危及医保体系。所以医保的一切管理需要在制度和人性之间取得平衡点,一切改革都不能危及大多数人根本利益为代价。

    其次是医保部门的服务意识。医保部门目前仍然是政府部门,过去的服务意识不够强,影响了医保和医院、病人之间的关系。可喜的是,医保部门现在的服务意识正在加强,与医院、病人之间的矛盾也在相应减少。这种服务意识还可以进一步改善。医保的性质实际上就是许多人员自己交钱,请一个可信的专业组织来帮助管理这笔费用,使之最大程度地维护参保人员的利益。国外的这项工作是由有信用的保险公司完成的,在国内目前保险事业尚不发达的情况下,暂时由政府完成是个过渡性的安排,未来,我认为医保会形成有多家保险公司参与、竞争的格局,病人可以选择不同的保险公司参保,那时的服务将会更好。

    最后,医院从自身的角度也有很大的改进空间。目前的医院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一个经济组织,这样就自然形成了医保、医院、病人之间的利益博弈,都想最大程度地维护自身的利益,这并没有错。但是如果个人或者组织目光短浅,只会一味地维护自身利益,不顾他人利益,甚至危害他人利益,就会产生很多问题了。博弈论认为,用危害他人利益的方式来实现自身利益,并不是最优化的行为,甚至是饮鸩止渴,只有兼顾多方利益的和谐关系,才能真正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这一点医院更应该注意,若不能很好地处理与医保部门、医保病人的利益关系,最后医院利益也会极大受损。

    医药经济报2006年 医院周刊第29期, http://www.100md.com(吴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