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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180519
医生篡改病历就是医疗事故
http://www.100md.com 2006年8月8日 《健康时报》 2006.08.08
     时间:2006年7月31日

    声音源:民航中南地区应急医疗培训班

    发言人:卫生部医政司医疗处处长赵明钢

    内容:卫生部医政司医疗处处长赵明钢强调,发生医疗纠纷时,一旦发现医生篡改病历,将直接定性为医疗事故。患者可以保存原始病历复印件举证或者申请公安部门“痕检”鉴定。

    发生医疗纠纷时,篡改病历是一些医院并不陌生的做法。处在劣势的患者如何举证?赵明钢建议,患者有权利索取病历复印件,可以作为原始资料保存举证,也可向公安、司法部门独立的鉴定机构申请“痕检”鉴定。根据卫生部医政司、政法司联合下发的通知,凡是证实到病历被伪造过的,将直接定性为医疗事故,其等级、责任具体另行讨论。,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