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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医闹出现说明了什么?
http://www.100md.com 2006年8月14日 北京青年报
     这是一个特殊的人群,他们每天穿梭于昆明各大医院之间,努力寻找“商机”,然后再采取扰乱医院就诊秩序的方式,向医院索取高额的赔偿。这就是昆明今年以来出现的职业“医闹一族”。日前,记者调查了解到,这样的“医闹”团体往往和出现了医疗纠纷的患者家属相互利用,或是在医院门前聚众静坐,或是在医院拉起横幅要求赔偿,严重的就将死者或伤者抬到医院门诊大厅扰乱就诊秩序。在医疗纠纷当事人获得了医院的赔偿后,他们再与其分红。

    “医闹”:“闹”出了什么?

    “医闹”实际上是一个“利一而害百”的危险行当,就健康的医疗秩序而言,其饮鸩止渴的副作用可谓贻患无穷:一方面,“医闹”恶性膨胀,必然扭曲患者心态,从“有理取闹”走向“无理取闹”、危害医院利益;另一方面,在对畏惧躲避“医闹”的心理中,医院医生的治疗行为必然异化,不敢大胆施救,最终贻害广大患者,比如郑州一家苦于“医闹”的医院就径直表示:“疑难杂症宁可不治”。但是,“医闹”的这些现实危害,又不应成为阻碍我们思考其背后体制根源的理由,相反,只有弄清了“医闹”的深层发生机制,进而去改变、完善当前弊端重重的医疗纠纷解决机制,还患者一个公正高效的权利救济通道,“医闹”最终的不闹乃至完全消弭,才是可能的。

    “医闹”背后凸现患者维权成本过高

    医患纠纷并非没有正常的解决渠道,在面对职业“医闹”和正常渠道的选择中,相当多的患者家属会选择“医闹”,这表明目前的正常解决渠道不如“医闹”更能保证患者的利益。医疗鉴定程序烦琐复杂,赔偿手续冗长耗时,赔偿数额不高,等等这些,都是患者选择“医闹”的原因。用暴力手段来要挟、讹诈、危害医院固然需要反对,但与此同时,我们更需要研究“医闹”存在的原因。对于“医闹”,笔者以为,取缔不如取代,职业“医闹”所能起到的积极作用必须要有合法的机构来完成。具体做法,应该是社会成立第三方机构,类似于“法律救助中心”,比如“医疗纠纷救助中心”,这样机构的员工拥有健全的法律知识和医疗知识,在患者和医院发生医疗纠纷的时候,可以作为患者的代言人,来和院方对话,以便解决问题。

    “医闹”是医患不和谐的又一毒瘤

    “医闹”是种“暴力维权”,尽管有无奈的原因,但却是不可以原谅的。但更为重要的却是医院要尽可能地将各种“程序”置于阳光之下,要满足、尊重患者的知情权。从内心上说,没有一个患者愿意同医院闹,毕竟医院是我们救命的地方。“医闹”的出现也向我们的社会提出了一个极其迫切的问题,正规的途径为何使百姓避而不用?其权威性的塑造待到何时?“医闹”必然要打击;医院要反省;两者沟通的平台更要搭建。唯有建立医患之间的和谐关系,“医闹”之类的毒瘤才会消除,否则不仅会进一步扩散,更会产生新的毒瘤。,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