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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的不良反应
http://www.100md.com 2006年8月23日 中国药学会
     在解热镇痛药物中,扑热息痛是最常用的、相对安全系数大的药物,中小剂量应用除仍有过敏反应,以及长期应用有胃粘膜损害、肾功能不全外,一般情况下是安全的,因此它适用于包括儿童、老年人在内的各个年龄段的患者,具有良好的退热和止痛作用。

    但不可忽视的是,扑热息痛切忌剂量过大,若过量(成人日服量超过 10- 15克) 则会产生中毒症状,初期为面色苍白、恶心、呕吐。厌食和腹痛,服药 12- 48小时内出现黄症。AST升高和凝血酶原时间延长等肝损害症状,严重者可致肝昏迷及死亡。

    过量扑热息痛所致肝损害与其毒性代谢产物有关,使之堆积于肝细胞内,产生不可逆损伤和坏死。一般来说,要达到1O克以上的使用剂量,临床医生无论如何是不会开出这类处方的,过量的原因大多为患者误服或盲目加大剂量。因此要加强医药知识宣传,杜绝过量服用扑热息痛。

    一旦发生过量服用扑热息痛,应按一般药物中毒处理原则治疗,立即洗胃和对症处理,给予护肝剂,并使用半胱氨酸或蛋氨酸制剂解毒,用药越早越好,若超过15个小时方才给药,就会失去作用。能够及时发现,早期处理,绝大多数患者的肝功能将得到有效保护,仅可能出现肝功能轻度异常,月余可恢复正常。

    信息来源:导医网,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