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药业版 > 药品价格 > 信息.评论 > 正文
编号:11161259
http://www.100md.com 2006年9月1日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改“医”重于降“药”,药价虚高滋生腐败,“以药养医”弊端尽显,加大投入提高收入,解决医院补偿问题,9月全国普查药品批准文号(延伸阅读)
     图为湖北宜昌某药房里,消费者在选购降价药。

    国家发改委第十九次“降价令”自8月28日实施以来,各地的执行情况总体不错,但也出现了与此前历次降价遇到的同样尴尬:药价降了,降价药品却不见了(相关报道见本报8月31日文化新闻版)。对此,专家认为,这是因为药品降价并没有触及医药机制和体制的深层矛盾,只是治标行为。要想治本,改“医”重于降“药”,核心是改革“以药养医”的机制。“以药养医”一日不改,所有治标之策都会消于无形。

     皮之不存 毛将焉附

     改“医”重于降“药”

    “道理很简单,以药养医机制的存在使医生的处方药费收入与科室收益、医院效益挂了钩。”中国医学科学院黄建始教授说,这就意味着,药费越高,从加价率中抽取的金额越多,医生、医院、药企、药商皆大欢喜,形成“利益同盟”。

    于是,这种药价格降了,医生会开另一种药,来个“药品替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