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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揭黑,更要准确揭黑
http://www.100md.com 2006年9月4日 《医药经济报》 2006年第102期(总第2357期 2006.09.04)
     就在海内外华人通过媒体、网络在近日持续关注和支持第一财经日报(下称“一财”)记者,指责富士康之时,又一则企业要状告媒体的官司见诸报端,而这次是一家药企要状告大名鼎鼎的央视,媒体与企业的矛盾又一次激化了。

    事情起因于7月21日央视2套《第一时间》播出一则新闻:上海市药监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市民立即停用以下药品:分别是庆阳益康药业生产的“百消妇炎康胶囊”,甘肃金丹药业生产的“妇炎康宁片”等药,并强调这些是假药。

    实际上该则新闻是根据上海市药监局接到甘肃省药监局发出的协查通报后下发的通知作出的,通知原文是“标示为甘肃金昌金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妇炎康宁片”为假药,由于缺少“标示”两个字,使广大消费者误认为金昌市金丹药业公司生产假药。

    如果说“一财”记者有关富士康的报道被厂方认为损害了名誉权还是一种不太好量化的无形资产损失的话,则央视2套因为播出新闻缺少“标示”两字给金昌市金丹药业公司带来的影响却是实实在在的:销售额下降了372万元。目前每天的工作就是不停地向客户解释,公司几近瘫痪。为此,该制药公司委托律师已于7月23日向央视发出律师函,并称不排除起诉央视的可能。
, 百拇医药
    媒体的天职是为民监督,为民请命。在这个天职引导下,揭黑也就成了一种暴露社会弊端,树立正确标准的有效手段之一。在金钱能够发挥强大影响力的现实世界中,能够不畏权势,为弱势群体呼号呐喊,更彰显媒体在揭黑报道中体现的勇气和社会责任感,“一财”因此而为众人所支持,原因大概也就在于此吧。

    而在关乎百姓健康与生命的医药领域,尤其在2006年,随着对这个领域的关注增加,大众媒体的揭黑报道也更加多见了。

    不过从这些报道来看,对专业报道最为关键的准确性显得亟需大众媒体注意。以央视这次事件来看,假如真的经过核实确实是属于媒体方面疏忽所致,那就实非大家所愿了。大众媒体尤其像央视这样的中央媒体,作为广泛发布信息的最权威窗口,她的微小纰漏甚至已经严重到足以决定一个企业的生死存亡。这就需要大众媒体的从业者对待报道事实必须保持严谨,尤其对待医药这样的涉及大众民生且又具有较强专业要求的行业。

    笔者提出这样的问题并非是仅仅就央视这件事来小题大做。今年此前在医药行业发生的“齐二药事件”和“欣弗事件”,最后经国家相关职能部门查实,一为假药、一为劣药,严格说来均不属于药物不良反应。因为药物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治疗疾病使用过程中发生的非适应症之外的生理反应,发生问题的两种药品均非合格药品。而众多的大众媒体却纷纷以相关药品发生不良反应作题目来报道,却不知这样一个小小的概念理解错误可能会影响到一大批同类合格药品的正常使用。

    在我国这么样一个人口众多的国情下,百姓用药健康绝对不是个小问题,解决起来更需要政府、企业、百姓、舆论等各方的很好沟通和协调。在市场尚未规范时揭露存在的问题和黑暗面很有必要,但报道事实一定要讲求绝对的专业性和准确性,这不仅是支持守法企业发展、避免社会紧张情绪的需要,也是媒体避免承担法律责任的重要武器。

    医药经济报2006年 第102期, 百拇医药(刘正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