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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院老板何以“从来不做美容”
http://www.100md.com 2006年9月4日 《中国医药报》 2006.09.04
     山东省济南市一位姓窦的美容院老板日前对某报记者说:“别看我自己开美容院,但我从来不去做美容,我可不敢用那些美容用品。”

    窦女士是一家化妆品公司的山东总代理,同时还经营着一家美容院。窦女士之所以“从来不去做美容”,是因为她对美容院使用的美容用品太了解了。美容院使用不细窕逼返那榭鋈肥迪嗟毖现兀械闹亟鹗簟⑽⑸锖拖抻梦镏食辏?br>有的甚至还有禁用物质。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2005年抽检时发现,97%的“问题”化妆品来自美容美发店。

    美容院的老板“从来不去做美容”,其实不值得大惊小怪,因为此前就有知情人公开说,“美容业十年毁掉二十万张脸”。不过,窦女士的话实实在在地给我们提了个醒。

    一是提醒消费者要有自我保护意识。有的美容院为牟取暴利,故意购进和使用劣质美容用品。比如,给一些女士使用含铅或汞超标的美白产品,致使消费者出现“红黑脸”(劣质美白产品使皮肤角质层被破坏,太阳一晒脸就发红,过不了多长时间,脸就开始发黑)。有的美容院为降低成本,自配劣质美容品。比如,所谓的“去皱羊胎素”,根本不是什么羊胎素,而是兑了水的维生素。因此,到美容院做美容时,消费者要对美容院提供的美容用品进行检查,看清外包装上是否有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卫生许可证号、生产许可证号、有效使用日期等内容;祛斑、减肥、美白、美乳等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标注“卫妆特字”号;进口化妆品是否有中文标志,是否标注“卫妆进字”号以及原产国、制造商和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等内容;拒绝使用美容院自制的号称“特效”、“祖传秘方”的产品。

    二是提醒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美容院的监管。对美容院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有工商、卫生、药监等,可事实上,对美容院的监管要比对餐饮业、医药行业等的监管懈怠得多。这固然与美容业发展迅速、监管难度大有关,但也与监管部门之间缺乏配合有关。各监管部门必须加强对美容院使用的美容用品的监督检查,规范美容从业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美容业的健康发展。

    山东省龙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张铁鹰,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