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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子运用禁忌探讨——附子运用体会之七
http://www.100md.com 2006年9月28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2611期
     附子该用在哪儿,不该用在哪儿,是用附子的首要问题。这里我们谈谈附子的禁忌。

    附子应用范围很广,寒热虚实里面,寒证必用附子;虚证中有阳虚、气虚、血虚可用,连阴虚也有试用的机会;热证中湿热可用,其他也有试用附子的机会;实证中风、水、饮、痰、湿、气滞、血瘀均应或可用附子。咋看之下,真不知什么地方不可用附子。显然这与一些传统看法和一般人的认识是相左的。《本草经疏》就说:“若非阴寒、寒湿、阳虚、气弱之病,而误用之于阴虚内热、血液衰少、伤寒、温病、热病阳厥等证,靡不立毙。”但根据我们前面的分析,可知《本草经疏》的说法是有问题的。至于在某些医生的心目里,恐怕口渴、不寐、盗汗、血证、热痹、癫狂、便秘、高血压、细菌感染、舌红、苔黄、脉数都是运用附子的禁忌。岳美中先生就认为吐衄、肠红、暑月湿热都不宜服附子。但是,这些症状或病症绝不是决定用不用附子的标准。一方面,孤立的症状不能说明什么,要结合整体的辨证看。另一方面,如前所述,即使是阴虚等证候也有试用附子的可能。再说,附子不是单用,而是与其他药物合用,而且可以调整剂量,所以完全可以根据病情恰如其分地调动附子的偏性。

    写到这里,不难发现,标题是附子的禁忌,实际却在破除附子的禁忌。的确是这样。由于前面所述讲大大扩大了一般人心目中的附子应用范围,使得过去认为的附子的禁忌变得不再那么绝对了。当然,话说回来,笔者决不是鼓励滥用附子,诸如亡阴、热毒壅盛等传统视为禁忌的病症、证候,还是应该采取谨慎的态度。即使是前文提到有试用附子机会的情况,也是应该慎用附子的。

    关于用附子的禁忌,传统的说法不可尽信,经过前面的分析,已无疑义。但是,到底哪些真是用附子的禁忌呢?本文只是提出问题而已,还有待深入的研究。笔者在此提出一条研究的思路,即深入研究古今医案文献,对用附子而导致不良后果的医案或报道(但要排除附子中毒)加以总结,以此来归纳用附子的禁忌。这一思路的要点,是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只有这样才能避免臆测,避免空谈。, 百拇医药(邢斌 同济大学附属第十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