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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为特病患者推出医保新规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0月2日
     本报讯 2月19日,沈阳市医保中心推出了新的复检程序及要求。根据规定,2006年特病患者复检分两种形式:年审和换证。有条件的医院可进行复检换证,无换证条件的医院可进行《特病门诊证》年审。特病患者一年内未就医不能复检,需要享受特病待遇的参照初检患者体检方式进行。

    凡患有规定的6种疾病,已有《特病门诊证》,2006年3月以后到期的特病患者按复检模式体检。2006年3月前到期的按初检模式体检。复检时间为特病证到期前1个月。特病的认定标准规定,特病包括6个特殊病种:糖尿病(具有合并症之一者):合并神经病变,以周围神经为主、合并中枢神经系统并发症、糖尿病慢性视网膜病变、合并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糖尿病肾病;高血压病(三期);冠心病陈旧性心梗;尿毒症透析治疗(存在原发性或继发性肾脏疾病);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以病志有手术记录为主);恶性肿瘤放、化疗。(新华),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