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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扩大“新农合”受益面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0月2日
     本报讯 今年以来,海南省“新农合”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扩大了参合农民的受益面。五指山、琼海、东方、澄迈等市县的农民报销比例,已经提高到30%~43%。

    据海南省卫生厅介绍,海南省是全国率先执行“农民到省级医院看病,使用城镇医保目录”的省(区)。

    除此之外,海南省扩大了诊疗项目范围,提高住院分娩补助额度。五指山市规定,住院分娩实行单病种限价400元,费用全部从“新农合”资金中支出,其他市(县)也补助100~250元不等。另外,海南省还增加了精神病、常见慢性病等项目,放疗、化疗等特殊项目的报销限制规定也取消了。

    海口市参合农民个人账户从原来6元提高到12元,五指山市则从7元提高到9.5元,而其他新的“新农合”试点市(县),个人账户资金均为10~12元。有关人员解释说,个人账户资金上的钱归农民家庭所有,参合农民可以拿这笔钱去门诊看病或买药,即使今年不用,资金也会累计下来。所以农民自己交纳的10元参合金始终会留在个人账户里,归农民家庭所有。

    一些一级医院(主要是乡镇卫生院)的报销起付线从250~300元降到了50~100元,此举吸引了更多的农民留在基层看病,这样也能降低老百姓的经济负担。此外,五指山市还将封顶线从8000元提高到了1.5万元,海口市则从8000元提高到1.2万元,三亚市从1万提高到1.5万元,其他多个市(县)也有所提高。

    在报销比率方面,琼海市一级医院的报销比率增加到了60%,五指山市从50%调整到了70%,海口市也调整到了55%,其他各市(县)也均有提升。(张苏民),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