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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医院乱收费院长先免职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0月2日
     本报讯 江西省卫生厅近日明确规定,凡公立医疗机构发生严重乱收费行为,院长要一律先免职,再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依纪处理。

    江西省卫生厅规定,各级医疗行政机构要强化对医疗部门的监管,同时要将民营医院纳入监管范围。要重点巡查医院检查、用药、治疗、收费情况,对管理混乱的医疗机构分别予以黄牌警告、限期整改、撤消医院评审等级称号的处理;对存在问题多、管理混乱、群众意见强烈、存在严重质量和安全隐患的民营医院,要分别予以限期整改、黄牌警告、停业整顿直至吊销执业许可证。

    江西省还提出,严禁医疗机构将医疗服务收入与医务人员个人分配直接挂钩,坚决取缔科室承包、开单提成和设立小金库等违规行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公立医疗机构,必须在一个月内对上述禁令的执行情况全面清理纠正。对有禁不止的单位,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杨林),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