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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全面启动医疗责任保险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0月2日
     本报讯 8月1日起,吉林省所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全面启动医疗责任保险,这标志着该省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向前迈进了重要一步。

    医疗责任保险是指医疗机构与保险公司双方合作开展的医疗执业责任保险,是分担医疗执业过程中医疗纠纷处理与赔偿风险的一种社会承担机制。吉林省从8月1日起在全省所有国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中实施医疗责任保险,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等两家公司共同承保,并按照相关规定组建医疗责任保险协调处理机构,由保险公司委托相关社团组织,配备相应的临床医学、药学、卫生管理、法学和保险专业人员,专门从事医疗纠纷调解处理工作。

    实施医疗责任保险后,只要一家医院投保,该医院的一切在职医务人员均在被保险之内。由于医务人员的服务范围受到规范和监督,使患者在就医过程中承担的不安全性和过失损害风险大大降低,也使医务人员的职业风险大大降低。同时,也使医院及卫生行政部门从处理纠纷的繁琐中解脱出来,并使遇到纠纷的患者能更及时地得到赔付。(小南),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