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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案,靠依法行政作保证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普陀分局着力提高依法办案能力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0月10日 《中国医药报》 2006.10.10
     本报上海讯 记者王银华 通讯员周文伟报道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普陀分局坚持把加强法制建设作为依法行政重要抓手,充分发挥法制干部的监督作用,建立健全执行各项法制的规章制度,有效地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据统计,近三年来,该分局共实施行政许可1147件,行政处罚387件,行政检查1000余次,未发生一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

    在法制建设中,普陀分局将经常遇到的22种违法行为的名称进行了统一的规定;对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药品等6种常见案件,统一规定必备的证据材料目录和证据形式要求;根据情节、数额、态度、是否累犯等要素统一规定了自由裁量的范围、标准、权限。对现场笔录、调查笔录等法律文书的制作,该局也进行了规范,并坚持每半年对执法文书进行一次自查和点评,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召集稽查人员进行集体研究和讲评。经过多年的累积,该分局已将涉及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执法文书制作等四方面内容的具体行政行为汇编成为人手一册的工具书,为稽查人员提供方便。

    建立健全内部制度的同时,普陀分局坚持执法与监督两分开,在机关内部设立法制小组,配置法制干部,加强对依法行政的监督检查。去年以来,普陀分局的法制干部共审查案卷168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审查立案条件、办案程序和自由裁量的范围、幅度。其中,对于3件情节显著轻微的中药饮片抽检不合格案,经与相关业务科室沟通,做出了不予立案的决定。对于一些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分局要求法制干部提前介入,配合稽查人员制作现场笔录、询问当事人、调取各类证据,努力将法制监督前移到具体的办案环节。今年1月,广西北海某制药厂异地经营药品的问题被举报后,分局将该案列入重大督办案件,法制干部提前介入案件的调查取证,根据办案进程及时组织案件讨论,梳理办案思路和办案重点,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圆满办结了该案。近年来,普陀分局的法制干部已先后介入了10多起重大案件的调查处理,有效地保证了案件办理的质量。

    普陀分局还实行重大案件处理集体讨论制度,在分局内成立由正副局长、各科科长以及法制干部组成的重大案件讨论小组。在普陀分局,凡罚款额在1万元以上的案件和跨区域、跨行业的案件等,都需要经过讨论,集体做出决定。去年以来,重大案件讨论小组先后组织了16次重大案件讨论,其中有6次经过讨论合议改变了行政处罚决定,2件经过合议移送公安部门处理,确保了行政决定的合法合理。, http://www.100md.com(王银华;周文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