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啤酒包装要标“防止爆瓶”警示语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0月16日 《中国医药报》 2006.10.16
     今年以来,啤酒瓶爆炸伤人事件在石家庄频频发生。记者从河北省消费者协会获悉,自10月1日起,啤酒不标“防止爆瓶”被判违规,同时部分酒类的外包装上还要出现类似烟盒上“有害健康”的提示语了。

    国家质检总局于去年发布的《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将代替原《饮料酒标签标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了解,饮料酒是指酒精度大于0.5%的酒精饮料,包括啤酒、葡萄酒、果酒、白酒等。通则明确规定,饮料酒标签上必须标示酒名称、配料清单、酒精度、净含量、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警示语、生产许可证等相关产品内容。对于用玻璃瓶包装的啤酒,要求标示类似于“切勿撞击,防止爆瓶”等相关警示语。据悉,10月1日起,如果玻璃啤酒瓶标签上没有“切勿撞击,防止爆瓶”的字样,生产企业就将被判“犯规”。

    《燕赵都市报》2006.10.12,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