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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食“孪生”亟需集中治理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0月25日 《医药经济报》 2006年第122期(总第2377期 2006.10.25)
药食“孪生”亟需集中治理

     各地政府应加大执法力度,这是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的职责;媒体要加强监督和曝光,这是各种媒体的责任;品牌厂商应拿起法律武器,奋起还击,这是阻击这类行为的有效手段;消费者不去贪图便宜,购买仿冒产品,这是维护自己长期权益的最好方法。但最关键的还是药监、工商等部门应在全国范围内每年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清查打击活动。

    【本期嘉宾】

    邱 波:桂龙药业(安徽)有限公司总裁

    邹春福:湖南九芝堂市场总监

    李从选:深圳市金活医药有限公司市场总监

    张 海:河南济世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食字号”产品仿冒药品正呈泛滥的趋势,一种药品最多的有28个“食字号”仿冒产品。有多位中药企业的老总大声疾呼,如果再不集中治理,将严重影响整个中药产业的健康发展,后果不堪设想。本报特约了四位业内人士对“食字号”产品仿冒药品的成因、趋势以及如何有效治理进行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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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药产业再遭劫难

    记者:目前打着“食字号”旗号的产品在市面上越来越多,很多都是仿冒目前销售良好的OTC品牌药,贵公司的产品是不是有此遭遇?

    邱波:其实这种“不劳而获”像“强盗”一样的行为,在市场上已经不是个别现象了。我们配合相关部门调查了解到,这些生产假冒产品的始作俑者,大部分都是无批文、假批文、无地址、无门牌的地下加工厂生产。这些没有标准和质量保证的产品对消费者和真正的品牌企业危害很大。

    邹春福:我们也有这种遭遇,主要是仿冒九芝堂驴胶补血颗粒,在很多终端的同一层货架上,出现了6~7家企业生产的各种叫驴胶颗粒(或驴胶补血颗粒)的保健食品。

    李从选:这种情况确实很多,仿冒我们代理的京都念慈庵蜜炼川贝枇杷膏的有很多家,有大陆的,也有香港的,在包装和功能上类似,有些就是“食字号”。仿冒我们代理的日本产品KAWAI肝油丸的也有好多种,都是“食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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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海:我公司的冬凌草系列产品都被食品所仿冒,尤其是复方冬凌草含片,我们几年间投入了巨额广告,每年仅河南就销售达2000余万元,自从2004年受到“食字号”冲击后,销售额只有四、五百万元。有些厂家连包装都在仿冒,十分相似。

    记者: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你们认为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目前是不是越来越多,哪些地方最严重?

    邱波:我们的桂龙慢严舒柠经过多年的市场培育,通过对消费者真实的深度教育和服务,已经得到广大消费者的认可和喜爱,并成为治疗慢性咽炎领域的第一品牌。因桂龙有良好的产品品质、疗效、出色的销量和消费者高度的认同感,所以产品也成为假冒者追逐的目标。现在市面上通过仿冒包装和同音不同字,以多个省为出产地的假冒品有30多个,这些仿冒品多出现在城乡结合处,在二、三级城市惟利是图的药店销售。幸好桂龙药业的电码防伪查询能使消费者把真假产品分辨出来,减少了品牌和消费者受到伤害的机率。

    这些假冒产品是从去年年底开始在市面上销售的,最多最乱的时候是2006年上半年,下半年我公司配合全国各地工商部门对假冒产品进行了打击,并在多家媒体进行了宣传,所以现在假冒产品少了很多。但在广东这样市场发展较快的省份,由于终端药店分布广、多、杂,在管理难于兼顾的情况下,给假冒产品提供了滋生的土壤,所以这个市场也成为假冒产品较严重的地方。所幸现在相关管理部门越来越重视这个问题,并配合我公司进行了多次查处,市场环境越来越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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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邹春福:出现这种情况我认为有以下5个原因:一是品牌产品有仿冒的价值。这些品牌产品生产厂家通过多年的市场培育,把产品做到了一定的规模,从而形成了较大的市场容量。二是仿冒产品生产企业有投机心理。由于市场有较大容量,而仿冒产品生产成本(准入门槛)极低,这促使仿冒产品生产企业产生投机心理。三是终端返利为其提供了生长土壤。随着OTC市场终端竞争的加剧,药房对利润的需求也越加强烈。有些药房不顾社会责任,单纯地追逐利润,从而为这些仿冒产品的生存提供了土壤。四是消费者信息不对称。消费者在购买过程中,处于弱势地位(缺乏专业知识,如药“准字号”与食品无法分清),在购买决策过程中容易受终端影响。五是政府监控还不够完善。以上这种现象从2003年开始,2004~2005年越演越烈。目前在驴胶补血颗粒的主销区尤为严重。

    李从选:其出现的原因无非是一些不法分子想借力名牌产品来带动自己的产品销售,搭“顺风车”轻松赚钱;还有就是一些小企业和个体代理商的终端拦截行为,依靠价格优势拦截这些品牌产品;最后一个原因就是“食字号”批文比“药准字号”批文容易获得,成本低,速度快。这种现象在2000年以后逐渐多起来,以后可能会越来越多,在一些作假严重的地区、保健品生产厂家较多的地区以及保健品营销方面原来稍微领先的地区比较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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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海:一是卫生部门,尤其是县级以下的卫生部门把关不严;二是有些食品生产厂家在卫生部门报批的产品名称和生产的品种不符,加上食品的生产监管存在盲区,所以食品仿冒药品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尤其是县级以下市场。地级以上市场,百姓用药是理智的,一些经销单位不轻易进以食品冒充药品的产品。农村和边远城市及贫困地区,此种产品销售最多。

    记者:目前很多中药经典验方在一些地方也被开发出“食字号”的产品,比如六味地黄丸,据你们了解还有哪些?

    邱波:根据我们拿到的造假企业的产品目录,上面有假冒江中健胃消食片、夏桑菊等产品的。

    邹春福:目前还没听说。

    李从选:中药经典验方被开发成“食字号”的有很多。

    张海:如六味地黄丸、冲剂、山楂丸等均有食品文号的产品在市场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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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这种风潮给企业带来的不良影响有哪些?

    邱波:首先,由于假冒品成分的不确定性,给消费者用药安全带来极大的危害,甚至危及生命(比如减肥药致人死亡,就是由违法添加禁用成分引起)。其次非常严重地杀伤了名优产品的品牌形象,消费者误服假冒品后,由于无效或产生副作用,他们往往不分青红皂白地把责任归到正规品牌产品头上。第三,容易使企业陷入恶性循环的困境,他们辛辛苦苦培育起来的品牌,却养不活自己,因为市场不断受到侵蚀。

    邹春福:从短期看,由于价格悬殊(生产要求不一致导致)产生不平等竞争,在很大程度上会挤占正规厂家的市场份额。从长期看,由于消费者缺乏正确认识,把食品当做药品来治病,而食品又不具备药品疗效,从而导致消费信心的衰减,最终会导致市场容量锐减,影响医药市场发展。

    李从选:如果任其持续的话,一是会造成一些企业和个人产生投机行为,不潜心投入做研发,长远看企业就没有产品力。二是绕乱了市场秩序,市场需要良性竞争,而不是仿冒。有人曾经评价中国IT产业没有“中国芯”,我们的药品和保健品产业何尝不是如此。三是最终会被消费者抛弃,因为没有一个仿冒产品最终会变成品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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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海:药品是严格按药品法组织生产的,任何一个药厂的生产都是有组织、有监督、有检验的,产品合格后方可出厂。而食品生产环节有许多是在家庭作坊中完成的,根本不具备药品生产条件,对功能等检测也不像药品检验的项目那么多。生产场地、功能和疗效不同,质量标准不同,而市场相同。如果这样蔓延下去,什么中药都可以以食品仿冒,药厂还能干什么?

    记者:这会不会影响中药产业的健康发展?

    邱波:这样的邪恶风潮如果长期得不到清场,必然会引发更多的短视行为。如果依靠仿冒反而过得风光,谁还去搞研发和创新?造假者风起云涌般前堵后追,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会使安全的中药不再安全,产业健康就会成为神话。

    李从选:仿冒不利于保健食品产业做强做大,不利于中国中医药健康产业的良性发展,这是肯定的。其结果是,可能到头来不但我们的药品行业产品研发输给西方,在健康食品产业方面也会输给别人;还会使消费者对国产健康食品失去信心,因为仿冒的产品和品质功能差的产品会破坏主体中国健康食品的功能印象,到头来是消费者即使再贵也要吃进口的健康食品。美国的健康食品企业动不动就有几十个博士在搞研发,投资巨大,就是人家重视产品品质和产品力的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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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海:中成药生产类似于西药,其实比西药生产质量更难控制,其成本高,售价低,要求严,处罚重,如果它们与食品不平等地竞争,必输无疑。

    怎样杜绝这种现象

    记者:现有的法规体系为什么不能有效地杜绝这种仿冒现象?

    邱波:我们认为现行的法规不能杜绝仿冒现象。一是存在地方保护主义。现在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分子的手段越来越隐蔽,在一些农村,全村人都对一个造假厂投资,由此发财致富,并成为一些地方的经济增长点,而一些地方的政府门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二是销售仿冒品牟取的利润比正规产品高3~20倍,利字当头,何乐而不为?一些地方的工商、公安、质监等执法部门在查处假冒伪劣产品时,不同程度地存在以罚代刑。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不法分子制假、贩假的嚣张气焰。三是制假、贩假被处罚时成本低,类似于隔靴搔痒,形不成威慑力,比如售假者常常在法院判决中免于任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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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从选:一是法律体系还不很健全,人们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还不是很强;二是一些地方出于地方保护需要,使得企业打击仿冒乏力,成本较高;三是执法和行政的效率及执法成本问题,政府目前还难以拿出较大的人力、财力来打击这些仿冒行为。

    记者:你们觉得应该怎样做才能彻底杜绝这股愈演愈烈的不正常风潮?

    邱波:国家对销售伪劣产品的定罪起点偏高,在执法过程中就造成执法者重大轻小,执法时挑销售金额大的案件处理等情况。国家应该抓紧完善有关医药打假的法律法规,不能让打假停留在以罚代刑的阶段,坚持刑事处罚和民事赔偿并重,给造假者以倾家荡产的处罚,以遏制假货源头,从根本上给造假者以沉重的打击。

    李从选:各地政府应加大执法力度,净化市场环境,这是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的职责;媒体要加强监督和曝光,教会消费者识别真伪,这是各种媒体的责任;品牌厂商应拿起法律武器,奋起还击,这是保护自己利益,阻击这类行为的有效手段;消费者不应去贪图便宜,购买仿冒产品,这是维护自己长期权益的最好方法,好货不便宜,便宜没好货是千古真理。但最关键的还是药监、工商等部门应在全国范围内每年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清查打击活动。

    张海:有关部门应该尽快制定法律法规,给本来就在夹缝中生存的中药一线生机。政府管理部门应规定,任何医药公司和医院不准销售以食品仿冒药品的食疗产品,这样市场一下子就规范了。你给了他渠道,又不去监管,只会越来越乱。

    医药经济报2006年 第122期, http://www.100md.com(陈国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