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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类医疗广告禁上报刊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0月26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2624期
     11月1日起,所有报刊包含性病、癌症、人工流产等12类内容的医疗广告将一律暂停发布。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工商总局日前紧急发出了上述通知,并提出了7项禁止性规定。这是继今年8月1日国家广电总局和工商总局对电视和广播发出五类电视购物节目“禁播令”之后,把整治的目标又对准了另一个违法广告重要载体的平面媒体报刊,从而对其广告发布提出了具体要求。

    这份《禁止报刊刊载部分类型广告的通知》中指出,目前仍有部分报刊继续刊载内容虚假、格调低下的违法广告,严重影响新闻媒体的公信力。为此自今年11月1日起,所有报刊暂停发布治疗尖锐湿疣、梅毒、淋病等性病及牛皮癣(银屑病)、艾滋病、癌症、乙型肝炎等疾病和无痛人工流产内容的医疗广告,指出待修订后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施行后,再按照新的规定执行。通知还要求,禁止刊载含有淫秽、色情、介绍汽车解码器、麻醉专用药以及表示提高、增强性生活能力等内容的广告。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表示,报刊广告将列入新闻出版部门的出版审读内容,各地要立即开展整改,继续刊载以上虚假违法广告的,视为违反国家规定的禁载内容,由新闻出版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