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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经营行为 净化消费环境——三论切实抓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工作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0月26日 《中国医药报》 2006.10.26
     药品流通环节是连接医药生产企业和消费终端的纽带和桥梁,药品经营行为是群众观察和评价药品流通秩序的“窗口”和“坐标”。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整顿和规范药品研制、生产、流通秩序工作方案》,必须按照科学监管理念的要求,把群众最关心、钪苯印⒆钇惹行枰饩龅氖导饰侍庾魑颐?br>工作的重点,规范药品经营行为,净化药品消费环境,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药品市场秩序好转的成效。

    药品流通秩序总的来看是在不断规范中进步,但由于种种原因,药品流通环节程度不同地存在违法、违规经营问题。解决药品违法、违规经营问题,要坚持整顿与规范相结合,抓基层、打基础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规范经营行为与净化消费环境相统一。落实整顿和规范药品流通秩序的工作任务和措施,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规范药品经营主体行为。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后的跟踪检查,全面清理药品经营主体资格,坚决打击药品批发企业出租(借)许可证和批准证明文件,以及药品零售企业出租(借)柜台行为,严厉查处进货渠道混乱和购销记录不完备等违规经营行为。

    ——加强对重点品种和重点环节的监管。加大对广告违法情节严重、群众投诉多和具有潜在质量隐患品种的抽验力度;继续做好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的专项检查;加强对疫苗经营企业的监管;进一步加大对中药材、中药饮片的监管,严肃查处非法购进、销售中药饮片行为。

    ——加快推进农村药品供应网和监督网的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农村医药卫生资源,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紧密结合,使农村药品供应网、监督网的覆盖率和运行质量不断提高。

    整顿和规范药品流通秩序,点多面宽战线长,情况错综复杂。越是工作任务艰巨、工作性质反复性强,越要严明纪律,对整改不力的经营企业要严肃处理,对顶风销售假劣药品的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同时,必须完善药品经营信用管理制度,鼓励行业协会积极发挥行业自律和管理功能。必须强化执法监督和层级监督,防止顾此失彼、畸轻畸重现象,始终保持流通环节各方面的工作和措施统筹协调推进,同时又要与专项行动其他环节协调一致,用自身过硬的工作成效为夺取专项行动的全面胜利作贡献。

    本报评论员,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