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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为何要分三六九等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0月26日 《健康时报》 2006.10.26
     医保药店的药价竟然比医院的高!北京市医保中心主任助理杜鑫日前表示,希望医保药店别拿“医保”当提价的砝码。

    10月9日健康时报3版刊登了《医保药店药价比医院高》之后,引起人们的深思。对于这些获取暴利的药店,虽然可以指责他们见利忘义,甚至是为富不仁。但其实这种做法并不违规,因为他们的价格还是政策允许范围内的。况且高价格和患者之间不过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说起来也无可厚非!

    在合法的尺度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应该审视一下,我们的制度是不是有什么漏洞。

    医保药店的药价高,这和其“医保”身份有关系,因为这样的身份意味着其销售的药,大多由医保机构来埋单,很多消费者可能不会太在意其中的差距。如此,杜鑫主任助理的别拿“医保”当提价的砝码的表态,可谓是一针见血。

    可是,如果我们的药店不分“医保”与“非医保”,也就是说,以后只要是合法药店,应该一视同仁,那么还会有药店通过自己身份的不同来获取暴利吗?

    在医院之外,选择经营管理规范的一些药店设立“医保”药店,相对以前“医保”患者只能在医院取药,这绝对是个进步。但从管理的角度,这只能是特定时期的临时举措。因为公平是现代社会的基本准则,我们可以对一个个体的优良进行评判,但不可以在不同的个体间实施不同的政策。否则,这就是一种不公平,再严重些,则可定义为一种歧视了。

    就现在而言,我们已经看不到专门指定“医保”药店的必要了,随着对药店管理的不断完善,北京的正规药店,其销售的药品在质量上都能得到保证,消费者在各家药店购买药品也大都可以放心。

    医保药店药价高于一般药店的现实说明,在不平等的竞争中,必然会出现暴利,出现不合理的现象。因此,制定统一的药店准入标准,减少诸如“医保”之类的多重身份管理,是让药店竞争走向公平的必要前提。, 百拇医药(煤炭总医院副主任医师郑山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