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信息荟萃
编号:11360416
鉴定病历为何报出48万?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0月30日 《健康时报》 2006.10.30
     381期健康时报刊登了《48万元鉴定费难倒患者》一文后,很多读者不能理解这48万元是怎么算出来的。

    面对质疑,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关彦君向健康时报记者解释说,萧国雄的病历鉴定申请,一共需要鉴定139处,而鉴定笔迹的数量及鉴定要求事项,直接决定着费用的高低。目前该所执行的收费标准是:标的101万~500万元的,检材1件,收费是2%。而此次要鉴定的案件标的是217万,如果按这个标准,它每一处的鉴定费将是4.34万元,显然这个价格是谁也不能接受的。于是,鉴定所按照每鉴定一处收费3000元的标准,重新给萧国雄计算了价格,这样,139处的鉴定费用总共为41.7万元。

    但即使这样计算,也没算出来48万元的价格。对于这样一个结果,关彦君的解释是又加了一些其他费用才达到了48万元,但究竟加了什么费用,记者并没有得到关彦君的详细解释。

    在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的一份价格表里,记者看到:一例医疗纠纷鉴定收费5000~8000元;精神损伤程度鉴定是3000~4000元/例。而文书鉴定则按鉴定结论标的计算,不足6万元或无标的者,一件检材按3000元收费,标的6万~10万元的,一件检材按5%计算。关彦君再三强调,这个收费标准是经过深圳市司法鉴定委员会审查、备案的。而对萧国雄来说,“48万元只是个报价,实际上根本收不了那么多的。”因为真正收取鉴定费时,鉴定所会同当事人坐下来协商,最后定一个协商价格。

    但对于萧国雄的鉴定材料,即使减少鉴定数量,关彦君称“那也不是几千块钱能解决的问题”。, http://www.100md.com(马海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