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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注重监管关系的协调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0月31日 《中国医药报》 2006.10.31
     要做到科学监管,首先要研究监管的客观规律,在规律中寻找改进监管的手段和方式、方法。其次,要结合本地区行政相对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使监管具有实效性、制度性、规范性和长效性。第三,要注重当前与长远结合、城乡结合、局部与整体结合、重点和全面结合,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促进监管更好发展。在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科学监管应特别注意解决好城镇与乡村的药品监管相协调、相统一。

    为将科学的理念引入监管工作中,我们要不断研究监管工作中出现的新的矛盾和新的问题,在监管决策的科学性上,在行政执法的科学性上,在技术监督的科学性上,在监管模式的科学性上下大力气进行认真研究。首先,在监管职责的划分上,做到事权、责权明确,科学合理,形成省、市、县三级监管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的局面,整合监管资源,更有效地发挥各级监管部门的作用。其次,在监管格局上协调配合,整体监管,注重执法运作的和谐统一,注重城乡监管的协调统一,注重监管环节的协调统一,形成上下互动,各环节联动的监管格局,使监管工作形成一盘棋,各项监管工作不留“死角”。第三,向监管要效益,研究既达到监管目的,又降低监管成本的途径,提高监管效能,做到监管效能的最大化。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隋殿军,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