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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麻精药品流通格局发生重大变化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1月2日 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1月1日电(张晓松、陈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实施一周年,我国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通格局发生重大变化,麻精药品的生产、流通秩序进一步规范,患者的合理用药需求得到基本保障,初步实现了“管得住,用得上”的监管目的。

    记者1日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2005年11月1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实施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公布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定点批发企业布局,决定在华东地区和西南地区分别增设一家全国性批发企业,打破了原有一家垄断经营的模式。目前,拟增设的两家全国性批发企业已完成现场检查,正在按程序进行审批,预计2007年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相关批发业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还以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组织对原有麻精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清理和核查。截至目前,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485家,数量与一年前基本持平;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则从近4000家下降到2305家,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从近12000家下降到643家。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张冀湘表示,通过流通体制改革,缩短了麻精药品的流通链条,并在流通各环节引入了竞争,促进了药品经营企业提高服务水平,改善供药环境,为降低药品流通成本提供了空间,初步形成了严格管理、有序流通、供应快捷、适度竞争的麻精药品流通新格局。

    另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监管司有关负责人高峰介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在全国范围内建设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通过对麻精药品流向及时掌控,对异常情况建立预警机制,实现对麻精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等各个环节全过程的有效监控。目前,网络建设已进入试点阶段。,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