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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亦需软环境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1月11日 《中国医药报》 2006.11.11
     记者近日在青岛采访,无论是谈食品安全监管,还是谈药品监管,听到最多的就是“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这几个字。同时也真切感受到,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不论是在日常监管,还是在专项行动中,总是注重营造一种监管部门与监管相对人相互信任的环境。在相互信任中,双方坦诚面对存在的问题,共同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协力保证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不可否认,打假击劣是净化市场环境的一种有效手段,但是也应该认识到,打击只是治标之策。一味强调打击,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当前食品药品市场存在的矛盾;一味强调打击,只能是一种救火式的事后监管,不仅不能达到规范市场的目的,而且还容易引发企业的反感、厌恶情绪。在这种相互不信任的环境中,监管就失去了落脚点,规范市场也就失去了针对性。因此,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营造一种和谐、相互信任的环境就显得至关重要。这种和谐就是企业要充分剖析自己,敢于向监管者揭自己的“家丑”;这种和谐也是监管者不断提高自身的执法行政能力,在充分相信企业自我净化能力的基础上严格督促企业整改。只有这样,监管部门、企业才能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行动中达到双赢的效果。

    正是认识到了这一点,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积极转变监管思路,提出了“营造诚信环境也是监管”的工作理念,并积极探索食品药品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在制度建设、运行机制等方面都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既弥补了当前法律法规不健全、监管力量不足等问题产生的监管漏洞,又激发了企业注重质量管理体系、争做负责任的企业公民的积极性,因而使得规范净化市场工作收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文/民翔,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