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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药换回小药箱——嘉祥县建立过期药品定期回收制度和补偿措施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1月14日 《中国医药报》 2006.11.14
     本报山东讯 “看,这是我用家里的过期药换来的小药箱。以后,每个月10号只要把家里的过期药拿到定点药店,药店就会根据回收药品的数量给我们一定的经济补偿。这真是两全其美的好事!”日前,在嘉祥县清理家庭过期药品公益活动上,一名群众高兴地说。

    为了给群诖砑彝ス谑б┢诽峁┮桓龀て诘摹⒖蒲У耐揪叮蜗橄厥?br>品药品监管局建立并推行过期药品定期回收制度和经济补偿措施。根据这项制度,从今年11月开始,每月10日为嘉祥县过期药品回收日。在这一天,群众可将家里的过期药品交到定点回收药店,药店按照回收药品价值的20%给群众以现金、实物(小药箱、体温计等)、购药优惠等多种形式的经济补偿。回收上来的过期药品由嘉祥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统一销毁。

    为了宣传过期药品定期回收制度,10月28日~30日,嘉祥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与该县方达医药有限公司、天瑞医药有限公司、宗圣医药有限公司三家药品经营企业联合开展了清理家庭过期药品公益活动。活动期间,该局通过县电视台播放专题节目、现场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群众介绍过期失效药品的危害,宣传药品定期回收制度的具体内容,引导群众积极上交过期药品。该局还在活动现场设置“安全用药咨询台”,解答群众提出的用药方面的问题。3家定点回收药店还统一制作了家庭小药箱,赠送给一次上交3种以上过期药品的群众。

    据统计,活动期间,该局共现场接待咨询5000余人次,发放合理用药宣传材料5000余份,赠送家庭小药箱1068个,回收过期药品和质量不合格药品5000多盒(瓶),标值2万余元。

    (李先林),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