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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卫气来源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1月27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2642期
     北京中医药大学杨昆蓉君在《卫气源于中焦出于下焦》(本报11月10日5版)一文中“认为‘卫出于上焦’有其合理一面,‘卫气出于下焦’也不无道理”。简言之,即“卫出上焦”与“卫出下焦”二说可以并存。笔者认为这一说法违反基本逻辑原则。

    “卫出于下焦”之“下”乃“上”之误

    详“卫出于下焦”一语,见于《灵枢·营卫生会》。其文云:“黄帝曰:愿闻营卫之所行,皆何道从来?岐伯答曰:营出于中焦,卫出于下焦。”此处“卫出于下焦”之“下”,《灵枢》原作“下”还是“上”呢?这对于任何稍微具有基本文献常识的中医学人来说,其实是一个不难解决的问题。

    首先,“卫出于下焦”一语,《针灸甲乙经》“嘉靖本”与“明蓝格抄本”及杨上善《黄帝内经太素·营卫气·营卫气别》均作“卫出于上焦”;《中藏经·论三焦虚实寒热生死逆顺脉证之法》作“卫出于上”;《备急千金要方·卷二十·第四》及《外台秘要·卷六·三焦脉病论》均作“卫出上焦”。所有这些,均为“下”乃“上”之误文之“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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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内经》本身也有许多之“本证”。如:《灵枢·决气》“上焦开发,宣五谷味,熏肤充身泽毛,若雾露之溉,是谓气”与《灵枢·本脏》“卫气者,所以温分肉,充皮肤,肥腠理,司开阖者也”及《素问·痹论》“卫者,水谷之悍气也,其气慓疾滑利……故循皮肤之中,分肉之间……”之文义,颇相吻合,所谓气从“上焦开发”与“卫出上焦”当系同义语;《灵枢·平人绝谷》“上焦泄气,出其精微,慓悍滑疾”与上引《素问·痹论》之语基本一致,故所谓“上焦泄气”者,亦即“卫气由上焦外泄”也;《灵枢·五癃津液别》“故三焦出气,以温肌肉,充皮肤,为其津”,《针灸甲乙经·卷一·第十三》及《黄帝内经太素·气论·津液》“三焦”均作“上焦”。凡此等等,均为“下”当为“上”之误文之“内证”。

    再次,从“最为高妙”又“最危险”的理校法角度而言,“下”亦当为“上”之误文。本篇黄帝所谓“愿闻三焦之所出”之发问,乃是问三焦所出的部位是什么?与文之起始“愿闻营卫之所行,皆何道从来”之发问是同一意思,明确指出这是为营卫所行皆何道从来所设之答问。即不是问什么是上焦?什么是中焦?什么是下焦?岐伯所答的“上焦出于胃上口”的“上焦出”乃是“上焦之所出”的简略行文。而“上焦所出”者是什么呢?从黄帝与岐伯的答问中,可明显看出是卫气。“黄帝曰……其不循卫气之道而出何也?岐伯曰:此外伤于风,内开腠理,毛蒸理泄,卫气走之,固不得循其道,此气慓悍滑疾,见面而出,故不得从其道,古命曰漏泄。”再者,本篇在论述“中焦之所出”时,亦曾兼述及营气——“独得行于经隧,命曰营气”;而在论述“下焦之所出”时,却只字未提及卫气,如若作“卫出于下焦”,则前后难以照应,突兀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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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古代篆文“上”、“下”二字均为两横划,仅有上下长短的不同;或作“┷”、“┯”;极易因形近而抄写致误。这又为“下”乃“上”之误文,提供了历史可能之佐证。

    “卫出上焦”与“卫出下焦”可以并存,违反了基本的逻辑原则

    或曰:对于卫气的来源,单纯依靠现有资料,进行文字校勘和逻辑推理来考证,恐难得出被学界公认的结论。

    首先,《灵枢·营卫生会》这段文字层次分明,逻辑清楚,前后呼应,结合《针灸甲乙经》、《黄帝内经太素》、《千金要方》、《外台秘要》等古典文献中的异文考辨及《内经》有关经文的内证分析,“卫出于下焦”当为“卫出于上焦”之传抄致误,是显而易见的。

    其次,杨昆蓉君所说的卫气“只有通过肺之宣发布散,才能布达周身,发挥卫外之功。而肾气为诸阳之源,卫气只有得其资助,方能源源不竭,肺在上焦,居高,肾在下焦,位低。肺布散趋于下,也达于表;肾温煦于上,也达于表”是难以成立的。这是依“部位三焦说”而立论的,此说的前提是“三焦有名而无形”。首倡者为唐·杨玄操:“自膈以上,名曰上焦……自脐以上名曰中焦……自脐以下名曰下焦。”试想:中医学的五脏六腑除三焦以外均是基于一定的解剖实体而建立的概念,难道独独三焦一腑是古人凭空“臆造”出来的?这显然是不符合逻辑的,更遑论其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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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次,基本逻辑方法之一的排中律的原则是:如果否定其中的一个真,就必须肯定另一个为真。即具有反对关系的两个命题,由于它们不可能都假,因此也必须断定其中一个为真。究竟是“卫出上焦”,还是“卫出下焦”正属这样的命题。今本《灵枢》作“卫出于下焦”,如若否定之,那么《灵枢》原本就只能是作“卫出于上焦”。绝对没有原作“卫出于上下焦”之可能。这是一个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基本逻辑问题。

    最后,受儒家中庸之道的影响,中医学人多主张“和而不同”,这本是好事,但千万不要刻意为之。具体到“卫出上焦”还是“卫出下焦”这一问题来说,因为张介宾、马莳等主张“卫出下焦”,而张志聪等则认为应是“卫出上焦”,于是相当然地“认为‘卫出于上焦’有其合理一面,认为‘卫气出于下焦’也不无道理”,应该是一个较易为人们所接受的观点。实则不然,因为这个问题受着诸如上述的基本逻辑原则的制约,绝对没有允许两者可以并存的任何逻辑可能。, 百拇医药(张效霞 山东中医药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