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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工明确 责任清晰——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城区分局实行“专员制”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1月28日 《中国医药报》 2006.11.28
     本报辽宁讯 “你们实行的‘专员制’真好。以前我们到局里办事,今天找这个,明天找那个的,很麻烦。现在办事只要找一个人就行,比以前方便多了……”11月24日上午,在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城区分局召开的行政相对人座谈会上,一位企业代表由衷地说。今年以来,城区分局在全局实行专项工作管理员制度(简称“专员制”),细化分工,明确责任,有力促进了各项监管工作的落实。这一做法得到了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领导的肯定。

    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局普遍存在人员编制少、监管任务重的矛盾。由于日常工作相互交叉,多人负责一项工作或一人负责多项工作,导致忙乱现象频出,一些工作得不到有效落实,加之人员分工或专业对口等原因,甚至出现分工不均的现象。今年初,城区分局提出在现有人员编制下,科学整合各项监管工作,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实现执法人员与监管工作的有效结合,创建条理化、责任明晰化的工作环境,以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效能。他们在全局推行“专员制”,即:根据专业对口、个人能力整合全局人力资源,按照性质、类别梳理各项监管工作,将党务人事工作、机关综合管理、药品监管、医疗器械监管、举报投诉受理、特殊药品管理、GSP监督实施、药械不良反应监测等11项工作逐项细化,分配给具体人员负责。为了增强落实效果,城区分局还与每位工作人员签订了目标责任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了“一人一摊活,各负各的责”的良好局面。

    “专员制”让每位工作人员明确了自己的工作及所负责任,对自己该做什么、怎么做以及工作目标心中有数;对自己具体负责的工作认真抓好,对不属于自己具体负责的工作积极配合,履行职责的意识增强了,完成任务的积极性也提高了。城区分局监督科的苗娟以前几乎做过监督科药品、医疗器械稽查以及药品经营监管等所有工作,每天忙得不可开交,且由于工作责任不明确,对某些工作她“既负责任,又不负责任”。实行“专员制”后,苗娟主要负责一、二类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监管及药品抽验管理,任务明确,责任清晰。和从前相比,苗娟的主要工作虽然少了,但责任更重了。

    “专员制”也让行政相对人得到了更多方便。他们到分局办事时,通过办公指南找到专管人员,办事既方便又快捷,再也不会发生因找不到主要负责人而被“推来推去”的现象。

    (王岩 金银栋), 百拇医药(王岩;金银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