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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不该多“吃”的射线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1月30日 《当代健康报》 2006.11.30
     读完本报11月16日2版《查病不当可致病》一文后,笔者觉得还有话未尽,不吐不快!

    多“吃”放射线对身体健康有害,这对大部分普通百姓来说都知道。但是,到了医院,也许你就忘了。早在1997年6月5日,国家卫生部就颁发了《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其中第25条明确规定:“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诊断治疗时,应当按操作规程,严格控制受照剂量;对接近照射的敏感器官和组织(如眼睛、甲状腺、性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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