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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恰当的尊重是“伤害”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2月4日 《中国医药报》 2006.12.04
     位于重庆江北区的某医疗器械体验中心,规定员工见到老年顾客进入店堂,要统一称其为“爸爸”或“妈妈”。此举出台后,不仅店员觉得十分别扭,顾客也“受不了”了,纷纷要求不要这样称呼自己。(11月9日《重庆青年报》)

    让员工们称呼年长的顾客“爸爸”或“妈妈”,这并非该店的创新之举,而是移植韩国人的做法。在韩国,这种称呼相当普遍。学习韩国人的经营方式没有错,但韩国的文化传统与我国有很大不同。在中国,对年长者的尊称并不少,叔叔、大爷、阿姨、大妈……这些称呼让国人听起来既舒服又亲切。如今,非要用国人心理上无法接受的“爸爸”“妈妈”取代,难免让人有东施效颦之感。

    类似这样不恰当的做法,在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领域,近年来并非个案。比如,去年,某药品零售企业就模仿国外某大型零售企业,让每个员工在胸前挂上一元钱,如果哪位顾客对其服务不满意,可以随意地将一元钱取走,企业再对该员工进行处罚。企业原想借此强化员工服务理念,并招揽顾客,却不料因涉嫌对员工进行人格污辱,招致顾客普遍批评。

    毋庸讳言,顾客是商家的“衣食父母”。对顾客尊重是员工应有的基本素质,也是企业赢得顾客青睐的起码手段。企业为了占领市场,在尊重顾客的方式上进行创新和模仿是必要的,但是要考虑到民族习惯,考虑到一般顾客的心理接受力。如果生搬硬套,把不适合大众心理的方式强加给顾客,是对顾客的一种伤害,不但顾客无法接受,员工执行起来也会感到尴尬。

    文/宫相东,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