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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非处方药有时间限度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2月4日 《中国医药报》 2006.12.04
     日常生活中,有些患者常凭自己的经验使用非处方药进行自我药疗。而需要注意的是,使用非处方药有时间限度,如果吃了三五天,症状没有明显改善的话,就必须上医院检查,以防隐藏着其他较重的病情。而一味地延长服药时间,极易延误病情。药店药师在向顾客销售非处方药时,一定要对用药时间加以提醒。而对购买下列药物的顾客,更需加以特别提示。

    退热药或胃肠道药用药勿超过3天。一般感冒引起的发热不超过3天,3天之后体温还没有恢复正常的话,意味着病情较为严重和复杂。退热药最好在明确诊断后使用,诊断不明就匆忙使用退热药没有任何好处,因为发热的某些特征,比如是高热还是低热、间断发热还是持续发热等,都是非常有价值的诊断信息。因此,体温在39℃以下最好不要使用退热药。消化不良、腹部不适等胃肠症状背后也易隐藏其他较重的病情,吃药3天后如没有效果或病情加重,则有可能是其他疾病引起,包括消化道慢性炎症和肿瘤、心脏病等。所以常用的护胃药——碳酸氢钠、硫糖铝等,使用以不超过3天为宜。

    止咳药或止疼药用药勿超过5天。如果是普通感冒引起的咳嗽,通常7~10天不用药也可以痊愈,所以如果服用止咳药5天后症状还没有明显改善的话,就必须要提高警惕了,很有可能是其他较为严重的疾病引起的咳嗽,比如肺部的炎症、结核等。突然发生的疼痛往往也是很多疾病的征兆,而且极易混淆,只有专业的医师才能辨别,所以有了疼痛症状,短期内服用止疼药没有好转的话,就应该马上向医生求助。另外,突发腹部疼痛千万不要滥用止疼药,可以适当使用山莨菪碱等解除痉挛的药物,否则止疼药掩盖了病情,如阑尾炎、胰腺炎等,会危及生命。

    文/季玉光,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