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信息荟萃
编号:11381451
石家庄:医院要建立医患沟通制度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2月15日 《医药经济报》 2006.12.15
     本报讯 石家庄市卫生局日前专门出台指导意见,为化解医患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出新要求。按要求,各医疗单位要通过建立快捷的医患沟通制度等措施,及时了解患者的意见和服务需求,消除误解,化解医患纠纷。

    石家庄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指出,一些医患纠纷和矛盾都是因为沟通不到位引发的。因此,市卫生局要求各医院建立起医护人员与患者随时沟通、交流感情的医患沟通制度。在该制度下,门诊医师、病房经治医师在诊疗过程中要主动征求患者对诊疗服务工作的意见,耐心解答患者提出的问题,对患者进行健康指导并注意患者的情绪变化;护理人员要做到每天两次征求住院患者意见,并主动向患者进行就医指导,记录患者意见。

    同时,相关医疗机构还要建立以下沟通制度:政工查房制度,政工、行政人员每天下午查房一次,对患者提出的一般性问题当场予以解决,对重大问题做好记录,及时研究解决;建立医患双方交流互动制度,定期召开患者及家属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并通报对患者意见建议的解决、采纳情况。

    此外,各医院要设立投诉电话,科室设意见本方便患者及时反映意见;制作出住院病人征求意见卡,办理出院手续时发给患者或家属;并指定专门机构对已出院患者进行上门或电话回访,组织专家对大、慢病患者和典型病例患者进行技术回访,征求患者意见,有针对性地改善服务功能。(江南),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