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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快讯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2月18日 《医药经济报》 2006.12.18
     甘 肃

    五项措施强化社区医疗机构建设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甘肃省政府召开的新闻通报会上了解到,甘肃省卫生厅等部门制定推出了5项具体实施措施以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开展,今后看小病和慢性病将不用再去大医院,在社区卫生机构就能得到有效治疗。

    五大具体措施为: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政策,财政投入6000万元改善条件;完善管理措施,社区医疗主动上门服务;扩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定点范围;加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管理,切实降低居民的就诊费用;倾斜政策吸引医学人才到社区工作。(梓桦)

    江 西

    社区医疗实行政府指导价

    本报讯 为规范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的医药价格行为,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江西有关部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指导价格不超过县(市)级医疗机构指导价格80%,同时鼓励其使用质优价廉的常用药品。

    根据规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其价格要充分体现公益性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指导价格在不超过县(市)级医疗机构指导价格80%的前提下,由设区市物价部门会同卫生部门核定具体收费标准。

    通过调整现有卫生资源进行转型或改制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其医疗服务价格继续执行相应等级指导价格;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可根据其运行成本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设区市物价、卫生部门对同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核定医疗服务价格的10%。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销售政府定价的药品,其零售价格在不高于政府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前提下,按实际进价加15%差价率作价。开展政府统一招标采购,集中配送试点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所需药品以实际进价供应患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定点生产的质优廉价药品,应优先采购和使用;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提供零售价格建议的,可拒绝采购和使用。

    (大江),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