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信息荟萃
编号:11381354
不可回避的价格战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2月18日 《医药经济报》 2006.12.18
     药企推出某种产品,多会在营销策略上下工夫。当产品在市场上有了立足之地后,本来可以乘胜前进,获取更大的市场份额并逐渐提升产品的品牌影响力时,一些药企往往会发现自己的产品不仅出现了“窜货”等不良营销行为,而且价格极不稳定,区域间差价明显,甚至同一区域内价格也相差悬殊,导致了渠道混乱。自此,该产品逐渐走下坡路。因此,药企在重视营销的同时,也应慎重对待产品的价格策略。那么,哪些因素会导致产品价格的不稳定呢?

    营销政策倾向大客户 药企延续多年的营销思路,仍旧喜欢寻求大客户支持。大客户固然经济实力强,营销渠道广,但也擅长“杀价”。有些药企害怕被大客户抛弃,总是把产品价格压得不能再低了,而且还有返利、促销品等优惠。这样,大客户自然要承担更多的销售指标。为了完成任务,其就容易降低产品价格向四周区域辐射,市场价格就这样被这些大客户搅乱了。因此,药企选择大客户时应制订出一些能够控制产品价格的政策。

    无原则的“协议” 药企为了给客户吃定心丸,总要承诺给客户这样那样的好处。但客户经常会发现,药企承诺的前提要求往往是自己所难以实现的,比如药企承诺:如果客户一年内能够完成多少的销量和回款就会给客户多少返利等,却不提政策风险以及其他不可控因素的影响。一些精明的客户就会通过其他方式提前得到药企的“承诺”,然后把这些“承诺”转化为价格优势,通过降低价格赢得市场空间。药企此时就很难控制此区域内的产品价格了。所以,药企不应只作承诺,应帮助客户操作产品,以稳定的价格来占领市场。

    没有控制好价格调整期 产品出厂价遭遇国家政策性调整,或者药企内部自行调整时,都要慎重对待。有的药企决定调整某个产品价格,却只是告诉销售人员后就由销售者去通知客户,而对先前的库存和正在市场上销售的产品的价格却没有一个很好的把控方案,这样很容易导致市场价格混乱,使一些投机者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使客户和药企蒙受损失。

    对不良营销行为放任 药企开始操作新上市产品时为了尽快占领市场,对一些不良的营销行为多少有点放任,认为可以在产品遍地开花后再规范市场。但对不良营销现象如果控制不好,不仅导致营销渠道的混乱,更会给产品价格的不稳定埋下祸根。

    对“零售价”的执行无能为力 药企在推出一种产品后,往往会出现产品的零售价在很多区域无法执行、在富裕地区会接近零售价、在贫穷地区离零售价较远的现象,药企对此多无能为力。其实,如果药企采取一些合理的营销政策,鼓励各区域市场限制产品的“零售”范围,也能起到积极保护产品价格的作用。, 百拇医药(马鑫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