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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药时把关不严造成假药流通——河北对三家药企实施特别监管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2月28日 《中国医药报》 2006.12.28
     本报河北讯 日前,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决定对河北省泰康医药公司等3家药品批发企业实施为期半年的特别监管。

    经查,河北省泰康医药公司、辛集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及其新特药批发部3家药品批发企业在购药时未严格查验供货单位的资质条件,未严格审核相关证照和票据,造成僖叭搜椎鞍住焙汀熬剖崦劳新宥保ū端挚耍┝魅牒颖?br>省药品市场。这3家企业的行为严重违反《药品管理法》和河北省《关于规范药品购销发票和药品清单管理的通知》的规定,给社会带来严重危害。

    目前,河北省泰康医药公司等3家药品批发企业所购假药已被没收,并被处以罚款。河北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正在组织对从河北省泰康医药公司等3家单位购入药品的药品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的专门清查,对所有可疑药品一律暂控送检。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向全省发出公告,提醒广大群众慎重从被实施特别监管的上述3家企业购入药品。发现有违规可疑药品的,及时向药品监管部门举报、反映。

    自2005年3月起,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对有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实施特别监管。该局要求各药品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从被特别监管企业采购药品时,要严格把握相关单位和销售人员的资质审查条件,严格审核相关证照和票据。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对从被实施特别监管的企业购买药品的单位,将定期开展专项检查。

    (王玲),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