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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心律失常药物的认识
http://www.100md.com 《中华现代临床医学杂志》 2006年第19期
     心律失常的临床表现差异很大,有的心律失常无临床意义,有的则影响健康并危及生命。选择何种药物治疗为最佳,首先要熟知所选药物的药代动力学、药效学及其对心脏电生理的影响。几乎所有抗心律失常药物,都不同程度地抑制心脏的自律性、传导性以及心脏的收缩功能,也几乎所有的抗心律失常药物都有致心律失常的副作用。到目前为止,关于这类药物对心肌病变、对有更严重的心脏病理状态的影响还没有足够的临床资料。当心脏功能障碍、心肌缺血、生理生化代谢紊乱时,对于抗心律失常药物对其的影响要有足够的重视和认识。通过实践,逐步形成医生自己的用药经验,不同病例以不同的方案处理,即贯彻用药的个体化原则。

    1 抗心律失常药物的选择

    选择抗心律失常药物应先考虑的3个方面:(1)是否需要用药,即药物临床应用的适应证;(2)选用何种药物其危险/效益比最小;(3)首选药物治疗还是非药物治疗。

     2 药物临床应用的适应证

    有明显临床症状的各种心律失常需要药物治疗。有明显症状的心律失常,通常见于器质性心脏病,但少数也可见于所谓“正常心脏”,无器质性心脏病的“正常心脏”。

     3 首选药物治疗还是非药物治疗

    目前多数用药是根据医生的自我经验以及从临床试验的结果中所获得的信息中判断。心律失常如伴有明显症状,通常可先用药物治疗,但在下列情况下首选非药物治疗,或在应用药物无效时采用非药物治疗。(1)伴有急性血流动力学障碍如低血压、休克、急性心力衰竭,不论心室律是室性、室上性或旁路折返,均应首选电击复律。(2)伴有快速心室率,药物控制无效的房颤、房扑,如无近期动脉栓塞史、低血钾、洋地黄过量者,伴有心力衰竭即刻电击复律,病情较稳定者可择期进行电击复律。(3)反复发作的恶性室性心律失常,伴有休克或室颤,电击复律后选用ICD起搏器。

    作者单位: 154625 黑龙江七台河,七台河市北兴农场医院

    (编辑:江 宇), http://www.100md.com(关莉,陈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