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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疼痛该看疼痛科
http://www.100md.com 2007年1月1日 《家庭医生报》 2007年第1期(总第1090期 2007.01.01)
     人们通常认为,疼痛只是疾病的一种症状,而不是病,病好了自然就不痛了。实际上,多数慢性疼痛不仅仅是一种症状,可能其本身就是一种疾病。例如三叉神经痛、带状疱疹后疼痛等,治好了疼痛,病也就好了。那么,哪些疼痛应找疼痛医生治疗呢?

    1.原因及科室归属尚不清楚的疼痛 不少疼痛患者,经过长时间的检查,也查不出引起疼痛的原因,不知道自己该去哪科就诊,这类患者应该去看疼痛科。经过疼痛专科医生的认真检查,包括诊断性的治疗,绝大部分可找到病因,采取对因治疗,可收到满意的效果。

    2.科室归属清楚,但无特效治疗方法的疼痛 比如带状疱疹本属皮肤科疾病,疱疹初期在皮肤科治疗可有良好的疗效。但到疱疹后期,病人出现神经痛,皮肤科就没有特效的治疗方法,这时到疼痛科治疗往往可取得满意的疗效。再如截肢本来是在骨科治疗的,术后出现幻肢痛,就需到疼痛科治疗。

    3.无手术指征的颈、肩、腰腿痛 某些无手术适应症的颈椎病、肩周炎、椎管狭窄、腰椎间盘突出症、骨性膝关节炎、肌筋膜综合征和骨质疏松症等患者出现持续的慢性疼痛,也适合到疼痛科治疗。

    4.某些慢性非化脓性关节炎引起的疼痛 如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痛风等。

    5.血管、管道痉挛栓塞引起的疼痛 如心绞痛、胆管结石、输尿管结石等引起的剧烈疼痛,经疼痛科的治疗可有效缓解疼痛。

    6.神经源性疼痛 神经源性疼痛是指由于神经系统的原发性病变或功能障碍引起的疼痛,如中枢痛、反射性交感神经萎缩症、三叉神经痛、吞咽神经痛等。

    7.癌性疼痛 在抗癌治疗的同时或完成抗癌治疗后仍存在的疼痛,可到疼痛科采用特效的镇痛措施进行治疗。

    此外,术后疼痛和分娩疼痛也可在疼痛科得到治疗。, 百拇医药(樊碧发 卫生部中日友好医院疼痛科主任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