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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人不做暗账
http://www.100md.com 2007年1月18日 《中国医药报》 2007.01.18
     从分享回扣到赚取佣金,这一转变的实质意义在于将“医药居间人”纳入市场视野并最终进入法制范畴。明账让这个职业群体在市场体系中有了明确身份定位,此前诸般暗疾因曝光而有望净化,其正面价值却可毫发无伤。

    药品流通是市场行为,医药居间人的存在同样缘于市场需要。“没有任何一家医药企业,包括跨国企业,能单单凭一己之力完成新产品在全国所有地区的推广”,不仅不能,也没有必要。社会分工决定了“新药推广离不开医药居间人”,他们在弥补渠道缺陷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了市场策略的针对性。至于后来有些沦为权利寻租的“帮手”,原因恰恰在于市场母体忽略了他们。在企业和医院之间,医药居间人身份归属难以确定,市场权责难以具化,甚至收支回报也相当隐秘。利益相关方出于共同或不同的需要,都有意无意地弱化医药居间人的实际影响力。而药品利润摊薄、同质化问题严重等诸多问题,又迫使企业选取最简捷有效的方式实现营销目的。“人无名则争利”,以隐形之术行“过票”之便,居间人们乐得“滋润”。

    用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零差价销售以及挂网的方式是否能解决药品流通的一切问题,这一点还有待观察。事实上,“网上采购机制将再造药品流通的流程和规则”、“批发企业将成为物流配送服务企业”的说法蕴含着相当多的理想主义色彩。而“伴随而来的是几家大型商业公司的崛起,医药商业的集中度将会提高”的说法,与“新药专业推广模式几乎是所有跨国公司采取的共同营销模式”更是大相径庭。这些改变,能在多大程度上取代医药居间人灵活分散的市场作用,现在下结论尚为时过早。

    因此,药品流通的利润和分配如何才算科学合理,我们应更多地本着开放和多元的理念来探索和实践,当然,其前提是合法合规。让医药居间人浮出市场的水面,体现其价值回报(佣金),在统一的规则之下,让他们以公平的方式寻找出路:或新生,或被淘汰,以市场方式解决市场问题,不动声色之间或许能尽得高妙。

    (管宁),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