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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没执行的截肢申请书
http://www.100md.com 2007年1月25日 《健康时报》 2007.01.25
     53岁的陈先生是河南尉氏县的一名警察。8年前,右足踝长了一个花生样大小的肿块,因工作繁忙他也没在意,可肿块越长越大,反复溃破、结痂……到医院就诊时,被诊断为皮肤高分化鳞状细胞癌。

    可是让医护人员没有想到的是,陈先生自从住进医院就反复要求医生,把右下肢截掉。原因是他认为癌细胞早晚会转移,只有早截肢才能有效防止癌细胞扩散和转移。为此,他还正式向医院提交了“截肢申请书”。

    整形外科主任刘林山番教授与有关专家会诊后发现:陈先生右踝部肿物虽是癌症,但侵犯尚浅,表现以外生性为主,还未侵及深层组织。老陈的右下肢和右足完全可保留,并拟定了右足踝皮肤癌切除及皮片移植等治疗方案。谁知老陈却不同意这个治疗方案,仍固执地要求截肢。他的解释是:“有的癌症患者也接受了手术,但术后仍查出癌细胞,还不如没转移前彻底治疗,省得埋下祸害。”

    面对固执的老陈,刘林山番只能反复解释所患疾病的性质、恶性程度,并强调肿瘤属外生性的,只要术后处理措施得当,不截肢也可防止癌细胞转移。经过多次思想工作和反复动员,老陈才同意进行右足皮肤癌扩大切除术,并移植了腹部皮片修复创面。仅半个月,老陈就痊愈出院了。事后检查,老陈担心的癌转移没有发生,他对自己此前不听劝告要求截肢的行为,很是后悔。, 百拇医药(时仲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