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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补“尊重”这一课
http://www.100md.com 2007年2月5日 《中国医药报》 2007.02.05
     同样是发现了偷窃药品行为,一边是面对被冤枉为小偷的顾客横眉立目,加以咒骂;一边是面对真正的小偷,却宽宏大量,救人之急。两家药店的不同做法也使其各自的真实面目表露无遗。而对此,两位读者朋友更是有着精彩的评论。

    ——编者

    江苏的吴女士最近遇上了一件烦心事儿:她到当地一家药店消费,结算后出门,不料报警器响了,药店因此认定吴女士有“偷药”行为,不仅处罚吴女士“200元现金”,竟然还咒骂她。经调查:事件缘于一盒价值4.4元的健胃消食片,因为结算时收银员没注意,将此盒药品漏输了,最终导致吴女士拿着“未过电脑结算”的药品出门,引响了报警器……

    据说,这家规模不小的药店的服务宗旨立得不低:“顾客就是上帝”。但是店方的如此行为却折射出药店的确不把顾客“当回事儿”:其一,药店在不具备“处罚资格”的前提下对顾客处以“200元罚款”,这种自封的“执法权利”未免有点荒唐和霸气;其二,咒骂顾客不论在任何情况下都是非理性的选择,这不但没有让顾客“难堪”,反而把药店员工的低素质展现得“淋漓尽致”;其三,导致这起事件的根本原因是药店收银员的麻痹大意,归咎到顾客身上不管怎么说都是“强词夺理”;其四,药店“顾客就是上帝”的服务宗旨在自己的“咒骂声中”已经完全失去了“装裱门楣”的作用,更像自己伸出巴掌抽自己的脸。

    药店经营,服务先行。把服务宗旨定得冠冕堂皇并不是什么坏事,但如果在履行过程中走了样儿,就显得“面目可憎”了。在此,笔者想说的是,药店在经营过程中,不能仅仅将“尊重顾客”挂在嘴边,或者写在墙上,更重要的是要学会“用心尊重”,同时给员工补补“尊重”这一课,使每位员工都明白:只有用心尊重,才能赢得更多顾客的尊重和青睐;反之,顾客的“背弃”也会显得更加坚决而“义无反顾”。而最终吃亏的,还是药店。

    (王献波),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