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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条件改善 制度台账健全 采购渠道规范 人员培训到位——浙江省农村药房旧貌换新颜
http://www.100md.com 2007年2月15日 《中国医药报》 2007.02.15
     本报浙江讯 记者汪建强 通讯员陈月华报道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中,以医疗机构药品质量规范化管理为切入点,按照“仓储条件适宜、制度台账健全、采购渠道规范、人员培训到位”的要求,加大对农村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管力度,截至目前,全省100%的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和98.8%的村卫生室达到了药品规范化管理要求,农民就医用药环境明显改善。

    开展药房规范化建设之前,浙江省多数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储存条件达不到规定要求,尤其是偏远山区,卫生室脏、乱、差问题突出。为彻底改变这种局面,各地药品监管部门与卫生部门合作,出台了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办法,制定了“合格药房”、“规范药房”的验收标准,要求医疗机构药房、诊断室、治疗室必须做到三室分离,药房和药库必须配备温湿度计,有条件的药房必须配备降温、通风设备等,保证了药品存储条件达到基本要求。如杭州市萧山区投入400余万元,全区新增药房面积2700多平方米,90%以上单位的药房配备了空调、冰箱、温湿度计等设备,基本满足了药品储存、保管、养护等方面的要求。

    在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中,药监部门还要求基层医疗机构建立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及药品效期、不合格药品处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等管理制度和台账记录,并严格按制度执行。经过努力,目前,全省部分地市已经做到了统一制订各类制度、统一印制各类登记台账、统一制作各类标签库区牌、统一制作药品效期牌。如乐清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医疗机构按照药品购进日期、药品通用名拼音首个字母、药品类别、药品供货企业四种方式之一进行记录,并要求将已验收的清单、票据按归档号每月装订成册备查,保证了药品质量可控、可追溯。

    为规范药品采购渠道,各级药品监管部门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鼓励药品批发企业直接向农村医疗机构配送药品。另外,各地还通过乡(镇)卫生院“代购分发”的形式,加强对“乡村一体化”和交通不便、偏远地区村卫生室药品配送渠道的管理。如嘉兴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药品由县、区招标机构统一实施集中招标采购,有效规范了村卫生室药品的进货渠道。

    为保证农民用药安全,2006年,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共对3万余名农村医疗机构药械管理人员进行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合理用药、药事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同时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对已达标的“合格药房”、“规范药房”进行“回头看”,巩固和深化医疗机构药品质量规范化管理成果,并结合医疗机构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如上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了“村民评村卫生室”活动,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对全市村卫生室情况进行客观评估;杭州和绍兴等地药监部门与卫生部门配合,把药房规范化建设作为医疗机构年检的内容之一,对农村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实行动态管理,使农村药品监管效能明显提高。, 百拇医药(汪建强;陈月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