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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瓯全程监控退货和收回的药品
http://www.100md.com 2007年3月7日 《医药经济报》 2007.03.07
     本报讯 为了强化药品生产企业对退货和收回的药品实行有效管理,近日,福建省建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强化监管,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对退货和收回的药品及时登记,属于过期或其他质量问题的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册登记,单独存放,定时向药监部门报告即时情况。每年年终集中销毁,销毁前,先造表(含品名、规格、数量、价格等内容)连同原退货和收回药品登记册报药监部门核对无误后再销毁。销毁时,不但要有企业质量管理部门人员参加,药监部门同时派员监督销毁,从而确保药品生产企业退货和收回的过期药品或其他质量问题的药品及时销毁处理。(建文),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