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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立法规范器官移植捐献
http://www.100md.com 2007年3月9日 《医药经济报》 2007.03.09
     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华东医药集团公司董事长李邦良说,出台“器官移植捐献法”,可以避免由于供体器官的给予、取得的操作程序无法可依等因素而丧失机会,造成大量供体器官的浪费,患者无法获得移植的机会。

    另有专家认为,脑死亡标准的采用将会极大地推动人体器官移植的发展,可以使成千上万的脏器衰竭患者获得器官移植的机会。但是,在中国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呼吸、心跳停止作为被广泛接受的死亡标准,在人们的心目中已经根深蒂固,严重阻碍了脑死亡标准在中国的建立和推行。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台州医院院长陈海啸认为,脑死亡立法最大的障碍是与传统文化和道德观的冲突,公众的承受力是关键。他说,“中国人的伦理中,只要有一口气,都算活着。”

    “中国人体器官的移植供给少,需求大,如果公众能在法律的引导下,提高意识,把脑死亡器官移植当做一件慈善事业来看待,会造福很多人。”陈海啸说。(新华社), 百拇医药